记者从济南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获悉,自今年7月1日起,济南市将超龄人员、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实习学生及见习人员、住院规培医学在读研究生、家政服务人员等4类特定从业人员纳入工伤保险保障范围。上述人员可由从业单位自愿为其单险种参加工伤保险,个人不缴费。参保缴费后可以按规定享受与法定参保职工相同的各项工伤保险待遇。
近日,山东联友石化工程有限公司通过济南市社会保险单位网上服务系统,为34名实习学生办理了单工伤险种参保登记。“听说出台了这项新政策,我们抓紧办了这个业务。公司每年都会招用实习学生,之前他们未包含在《工伤保险条例》适用范围内,新政策的实施解决了我们这个难题。每个学生我们每月给缴纳三四十元,就能防范工伤风险,减轻企业经济负担,让我们能够安心生产和发展。”人力资源部负责人车先生告诉记者。
4类特定从业人员可单险种参加工伤保险
具体可参保人员为:在从业单位工作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且不超过70周岁人员(包括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人员);年满16周岁的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实习学生(包括签订三方实习协议或经学校批准自行到实习单位的实习学生和从业单位使用的勤工助学学生),在见习单位(见习基地)见习人员;在住院医师等规范化培训期间的医学在读研究生;在家政服务机构从业的家政服务人员(不符合签订劳动合同情形且与家政企业签订服务协议的人员)。
个人不缴费,从业单位可自愿选择为特定人员单险种参加工伤保险
据了解,该政策按照属地管理和自愿参保原则,从业单位可自愿在参保地为其招用的特定从业人员办理单险种参加工伤保险,工伤保险缴费费率按照从业单位实际执行的工伤保险费率确定。
特定从业人员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与法定参保职工相同。工伤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至四级伤残特定从业人员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以及因工死亡待遇。
参保登记很便捷,线上线下都能办
“济南市特定从业人员参保登记非常简单,参保单位可以登录济南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系统,即时录入参保申请信息,上传《办理特定从业人员单险种参加工伤保险承诺书》(济南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官网下载专区可下载),待社保经办机构后台审核通过后,就可以为特定从业人员办理增员缴费了。参保单位也可以携带《承诺书》到社保经办机构柜台申请办理。下一步,我们还将深入产业园区、重点企业、重点院校、家政服务机构持续推介这一惠民政策。”济南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相关处室负责人介绍。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客户端记者 赵清华 实习生 张怡曼 通讯员 王卓 孙宁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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