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颁布实施的四周年之际,康店镇司法所组织在册社区矫正对象31人集中到所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
通过学习,强化社区矫正对象认罪悔罪态度,增强在刑意识:要提高身份意识,做到自我认知清、悔罪意识明、敬畏之心有,努力进行自我改造,增强社会责任感:要服从监督管理,倾心接受改造;要不断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的学习,严格遵守各项法律规定,提升法治素养,守住道德底线,不碰法律红线,服从监督管理,按时参加集中学习和公益劳动,要自觉矫正罪错,顺利回归社会,要珍惜高墙外的自由生活,积极服务社会、回报社会,戒除犯罪心理矫正行为恶习,消除因自身犯罪给家庭和社会造成的不良影明,自觉矫正罪错。
随后,康店镇司法所工作人员又开展了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普法宣传活动。活动现场通过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彩页,与群众面对面、零距离交流,加深群众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理解、了解,用通俗易懂的方式向群众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知识。
活动共发放宣传彩页150余份,接受咨询17余人次,《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是对社区矫正工作丰富实践的总结和升华,我们要切实学好、用好这部法律,让全社会深入了解中国特色社会矫正制度,营造全社会理解支持社区矫正工作的良好氛围,提升群众对社区矫正工作的认同和支持,让更多的人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为社区矫正事业的进一步发展做出贡献,共同推进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的发展。
(来源:巩义市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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