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内地,揍孩子可能较为常见,但在香港是明令禁止的。
香港法律制度健全,严格到近乎苛刻。
在香港,打小孩属于虐待,范畴很广,包括身体虐待、疏忽照顾(如未提供必要的衣食住、教育、心理照顾等)和精神虐待。
正因香港打孩子犯法,一些网友笑称,香港妈妈周末会从香港坐高铁去深圳“教育”孩子
今日(14日)凌晨 2 时许,上水发生一起虐儿案,一名 7 岁男童受伤。据悉,男童的嫲嫲在住所发现孙儿受伤后,怀疑其早前被人不恰当地对待,遂立即报警。
警方接报后迅速到场,经初步调查,相信男童的 39 岁父亲因管教问题,怀疑以晾衣架袭击儿子。该父亲的行为涉嫌对所看管儿童虐待或忽略,已被扣留调查。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事件发生。刚好香港特区立法会已于 7 月 11 日三读通过《强制举报虐待儿童条例草案》。所以也引得网友关注
该条例强制规定经常接触儿童的教师、医生等 25 类指明专业人员(“强制举报者”)
如怀疑有儿童“正遭受严重伤害”或“正面对遭受严重伤害的实际风险”时,须在切实可行的范围内尽快作出举报。
条例主要内容包括界定保护对象为 18 岁以下人士,界定强制举报门槛,列出构成“严重伤害”的元素,涵盖身体虐待、心理虐待、性虐待和疏忽照顾等伤害;
界定指明专业人员涵盖范围;引入两级刑罚制,对未按规定作出举报的人士进行处罚
同时为强制举报者提供法定免责辩护及法律保障等。
该名男童脚部受伤,清醒由救护车送往北区医院接受治理。
香港政府不遗余力的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各种渠道,如媒体、网络、社区活动等,向公众宣传虐待儿童的危害和强制举报的重要性,提高公众的意识和责任感。
为受到虐待的儿童及其家庭提供心理辅导、法律援助、庇护所等支持服务,帮助他们恢复身心健康,重建生活。
各位父母,工作压力再大,也不应把气撒在调皮的孩子身上。孩子需要关爱与理解,让我们用爱陪伴他们成长。
小编也想知道,真的有香港父母带孩子去深圳「教育」嘛?
还是网上的段子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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