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益在风险之中产生,规则在双标之间出现,人情世故在士农工商的三六九等下,体现得一览无余。
规则,又叫规矩、准则。它在建立的同时,也为违反规则的人,创造了巨大的空间。
7月17日,媒体报道了一对夫妻捕鱼被抓的新闻。近期因为雨水偏多,导致嘉陵江水位上涨,为了防止有人趁机偷偷捕鱼,于是当地开展联合巡查执法。
16日,执法人员通过监控发现了异常。原来一对夫妻正鬼鬼祟祟在江边徘徊,骑着三轮车来到江边后,他们向水里抛洒了渔网。
等工作人员来到现场时,这对夫妻已经走了。这么大的事情,必须得人赃俱获才行,于是他们就在附近蹲守,这一蹲守就是8个小时。最终,在当天深夜这对夫妻被当场抓获,并查获19.78公斤的鱼获。
无独有偶,宜宾的万某某和张某某也是因为捕鱼,在“收网”时被抓了,现场缴获鱼获百余条。
7月10日,万某某和张某某因为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看到刑事强制措施时,我们就已然知道,这两个人的事情大了。
这事怎么能不大,毕竟这可是非法捕鱼啊,19.78公斤与百余条的鱼获,那损失可是太大了,必须判刑,而且还得重判,这可比贪腐严重多了,这可比食品安全问题危害大多了。
看着兴师动众的样子,看着他们被“绳之以法”的场景,不知道的还以为他们这是犯了什么天条。
眼睁睁看着别人把网放下去,在那苦等8个小时,但凡看到时就把网拿出来,那些鱼就不会进网,更不至于死。等了那么久,鱼死了,罪重了。
恍惚间,我们已经分不清,这到底是为了保护环境,还是为了给他们定罪。
荒唐的事总是在不经意间出现,荒唐不会断绝,只会在你意想不到时再度浮现,毕竟在这之前,有人就因为捞鱼被判刑了。
当事人叫韦某,家住在沱江边上,今年3月的一天晚上,他在沱江撒网捞鱼被有关部门抓获,并查获了一条1.1公斤的鲤鱼。
这下韦某的麻烦大了,私自抓鱼,这可不是小罪。经过鉴定,韦某捕鱼地点属于禁捕区域,捕捞工具为禁止使用的捕捞方法,造成渔业直接损失不低于1056元。
最终,韦某因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被判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
看吧,问题就是这么严重,人家甚至给你精确到多少元。捕捞一条鲤鱼就是损失1056元,你看这损失有多大,就是不知道这定损是跟谁学的,是不是连鲤鱼肚里的鱼籽都算上了?
在禁捕区域下河捕鱼确实不对,应该受到处罚,但问题是因为捞条鲤鱼居然手铐都戴上了,真的不可思议。捞条鱼真的就这么罪大恶极吗?如果真的罪大恶极,那些贪污又算什么?应该怎么罚?
有时候忍不住怀疑,这世界真像一出荒诞的舞台剧。
看着这些新闻,其实一开始我并不觉得新闻中的当事人有多无辜,毕竟规矩在那,是规矩就得遵守。因为人性阴暗复杂,所以更需要用法律、用道德、用规则,去约束人的恶性和兽性。
可是,当我看到下面的新闻时,又会陷入深深的怀疑中。
我才豁然开朗,才赫然明白,原来真正左右人性好坏的,真正能够好坏做定性的,是权力、是利益、是身份上的差别。
这条新闻来自澎湃新闻7月16日的报道,今年6月,中国绿发会的志愿者沿着松花江肇源段巡护时,发现松原市宁江区松花江的江面上出现了大量非法网具。
注意,报道中用到了“大量”一词,由此可见性质比上面这些恶劣多了。就当志愿者准备清理这些网具时,却遭到了阻拦,说这片水域已经承包给了个人,这些都是属于个人的。
原来,这片公共水域已经被承包给了个人整整30年。所以哪怕是在禁渔期,水面上有如此大量的非法网具,也没人敢管。
就当志愿者准备再次清理这些网具时,有人站出来了,不仅抢夺工具刀,还用刀威胁、恐吓志愿者。
有意思的是,随后志愿者还和当地的渔政执法人员进行了相互电话约谈,双方就各自的工作职责等进行交流讨论。
松花江上,重点水域,还是禁渔期,水面上出现大量非法渔具,结果这一次就视而不见了,这一次就是情有可原了,甚至连自己的职责是什么都不知道了,还要和志愿者约谈交流讨论才知道。
在报道中还提到了一个细节:
交流期间,面对松原宁江渔政部门的质疑,志愿者严肃地讲到...完全是出于保护生态环境的初衷,且支援服务行动过程中始终保持着合法合规的态度。
也就说,当初志愿者在清理那些非法渔具时,不仅遭到了威胁恐吓,还遭到了渔政部门的质疑。
这已经不能用有意思来形容了,这一次不仅自己不去执法,甚至就连志愿者去阻止非法捕鱼,都要遭到相关部门的质疑。
这究竟是双标,还是另有隐情;究竟是有苦难言,还是区别对待?
有人因为捕鱼,事关重大,性质极其恶劣,锒铛入狱;有人承包了整个水域,将全民资源承包给个人,无关痛痒,还情有可原。
小过重罚,无处申冤,毕竟他们处理得有理有据,一切都是按规矩办事;
大过轻罚,权贵逃罪,毕竟他们宽大处理,彰显仁慈之心,一切还是按规矩办事。
不禁想到那满是讽刺意味的“大厂规则”:员工踩了红线,员工没了;高管老板踩了红线,红线没了。
新闻啊,就不能放在一起看,但凡把独立的新闻做成合订版,就会呈现出超脱现实的魔幻现实主义。
魔幻就在于,犯错的,永远是那些遵守规则的人,而制定规则的人似乎永远都不会犯错。
现实则在于,哪怕错了,也不能认,更不会认,就算最后的真的认了,也无妨,不过是举一反三、再接再厉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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