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我借给他钱,他却一直欠我钱不还!”“那笔钱明明是你租我房子的定金!”
数日前,在徐闻法院迈陈法庭内,原告邹某与被告郑某互相争辩得脸红脖子粗。2022年,邹某欲租赁郑某的房屋,并给郑某转账一万元。后邹某因故未与郑某签订租赁合同,多次要求郑某返还该笔款项时,郑某都拒不返还。邹某一气之下诉至法院,要求郑某返还该笔款项。然而,郑某在收到诉讼材料后,立刻提出反诉,表示该笔款项是邹某租赁其房屋的定金,且邹某最终未租赁其房屋造成房屋空置,要求邹某赔偿房屋空置期间造成的租金损失。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郑培贵第一时间联系邹某和郑某了解具体情况。
“当时郑某说他急需用钱,我便借了一万元给他,并打算等签订了租房合同,这笔钱用来抵扣房租,后来我没租他的房子,他应当还钱给我!”
“这笔钱是租房定金,而且邹某本来与我说好要签租房合同,我便一直没向其他人出租,但一年多过去他才说不租我房子了,这期间我房屋空置的租金损失,他必须赔偿!”两人各执一词,互不让步。
承办法官敏锐地发现两人对立情绪强烈,若是简单地“一判了之”,可能会导致双方矛盾激化,引发后续诉讼,加重双方的诉累,不利于问题解决。本着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的原则,承办法官分别采取“背靠背、面对面”等方式,与双方进行了多番沟通,从法理和情理的角度耐心为双方当事人分析利弊,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互谅互让。“你们双方都是做生意的,不必要为这点钱闹得这么僵,大家好好商量解决,和气生财嘛。”
最终,经过承办法官的悉心调解,双方解开“心结”,放下成见,达成了调解协议并当场履行完毕,纠纷得以圆满化解。“谢谢法官耐心给我们做调解工作,解决了我们的矛盾,为法院的工作效率点赞。”调解协议签订后,双方连声向承办法官道谢。
来源:南方+记者 陈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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