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四海
“公司还有没有人情味?再说,我是按公司的规章制度请假,为什么会被开除?”
小周在公司任劳任怨,每天都是第一个到公司,最后一个离开,加班也从不喊累,以为公司会给他升职加薪
不料,从不请假的他,只因为一次请假,竟被公司开除!小周越想越气,到当地劳动仲裁申诉,结局让人意外
小周家在农村,上有老下有小的他,独自一人来到城里打工,通过几年的打拼,事业上也稍有起色,再加上老家媳妇怀上二胎,这让小周更加珍惜现在能有养家糊口的工作
这天,小周在公司上班,突然接到老家母亲的电话,母亲在电话里火急火燎的说:“小周,你媳妇儿快要生了,我忙不过来,你快点请假回来”
知道这一消息,让小周着急的像热锅上的蚂蚁,担心母子安危,小周一刻也不敢耽搁,撂下电话后,跑到主管办公室
小周着急说道:“领导,我媳妇生了!我想请一周的假回去看看”
听见小周这样说,主管送上祝福的同时,也批准了小周的假条,但叮嘱小周:“我这里只能批准你三天假期,超过三天,需要李经理同意才行啊”
事发突然,公司李经理又出差不在公司,只能给他打电话告知情况,得知小周的媳妇生产,需要赶回去陪护
在电话里,李经理也同意了小周请假的请求,可具体请假多少天,小周当时着急,并没有在电话里说明,请假七天,中间隔了周六和周日,小周就有9天的假期
小周马不停蹄赶回老家,媳妇给他生了一个大胖小子,母子平安!家里添丁,一家人甭提多高兴了,作为家里的顶梁柱,小周也深知肩上的责任越来越重!
可在请假回老家第四天,公司同事就打来电话,说最近业务上缺人手,让小周马上赶回去
实在没有办法,工作为重,即便小周心里不愿意和妻儿分别,但毕竟要赚钱养家,只能和家人告别后,又再一次回到公司
回到公司后,因为当时走的匆忙,请假条上还没有李经理签字,按照公司规章制度,小周找到李经理,递交了请假条,并请李经理签字
可李经理却变了一副嘴脸,没有好气的说道:“虽然当初主管同意的小周的三天假期,可超过三天需要自己签字同意才行,而且自己并没有同意小周请假,小周连续请假五天,必须按照旷工处理”
听见李经理这样说,顿时让小周一头雾水,当初李经理不是在电话里同意了的吗?为何现在要出尔反尔呢
几天后,公司作出《处罚通知》的决定,通告小周并遵守公司规定,无端连续旷工五天为由,开除了小周
小周气不过,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却只得到了3416元赔偿,小周不认可这一结果,于是将公司告上法院
在法庭上,公司给出开除小周的理由:小周未按照公司规章制度,请假超过三天,必须提前一天办理请假手续,而且必须又公司经理同意,可是小周均未遵守,旷工5天才将小周开除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如何认定此事呢?
1:法院审理认为,根据公司请假制度,小周实际请假5天,其中3天假期,得到部门主管同意并签字,不符合公司制度里无故旷工连续5日开除的情形
2:作为丈夫,妻子生产事发突然,分娩过程中,给予照顾和陪伴,请假5天,合乎情理
据此,一审法院判决,公司要支付小周赔偿金8.7万元,加上之前仲裁3000多元需要支付9万多元
对于此事,你是如何看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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