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大理古城旅游持续升温火爆,大理古城旅游核心区及周边区域占道经营、拉客揽客、尾随兜售、环境污染、电动车乱停乱放、违规私拉电线等不良现象呈上升趋势,存在较大的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隐患和旅游体验感不佳等负面情况。为进一步强化大理古城综合管理工作,改善市容环境卫生,规范道路交通秩序、生产经营秩序和社会秩序,提升城市品质和旅游品质,打造名副其实的历史文化名城和国际一流旅游城市,不断增强群众满意度和提升广大游客旅游体验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以及《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经研究,决定自2024年7月22日起开展大理古城及周边2024年秩序综合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集中整治时间
2024年7月22日至2024年10月30日
二、集中整治范围
本次综合整治行动分五个片区进行。
一片区:东至大凤路、南至苍洱大道、西至苍山大道、北至三塔北路(含三塔前导广场)。
二片区:东至大丽路(含南国城)、南至玉洱路、西至大凤路、北至双狮路。
三片区:东至大丽路、南至一塔路、西至大凤路、北至玉洱路(含玉洱路)。
四片区:东至大丽路、南至文献楼、西至大凤路、北至一塔路(含一塔路)。
五片区:才村和龙龛村委会片区。
三、集中整治内容
(一)开展市容环境卫生专项整治。严格查处实体店违规超铺面占用公共道路从事经营活动及违规设置广告牌行为;严格查处流动摊贩、流动商贩随意占用公共道路、公共场所进行摆摊设点行为;开展“五堆十乱”清理整治,加大对经营商户及居民户门前三包监督管理。
(二)开展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严格查处各类机动车、非机动车非法营运和违规进入步行街区行为;严格查处畜力车(马车)违规进入城区道路行为;严格查处停车场违规收费、管理不规范行为;严格查处占用城市道路、人行道以及划定有标识可停放区域外停放电动车行为。
(三)开展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严格查处经营商铺违规储存液化气罐、使用不合格伪劣液化气、堵塞消防通道及不规范使用液化气行为;严格查处违规电瓶车租赁、销售、维修、改装等行为;严格查处违规存放大量电动车、蓄电池开展集中充电行为;严格查处违规占用消防通道和利用飞线充电行为。严格查处“三合一、多合一”行为;严格查处使用可燃易燃材料装饰装修行为;严格查处电气线路违规敷设行为。
(四)开展旅游秩序专项整治。严格查处非法拉客(团伙拉客)、揽客、宰客、强买强卖、“黑导”、“黑社”以及旅游购物店、酒店客栈非法从事旅行社业务、旅拍低价毁坏市场秩序等扰乱旅游市场秩序行为;严格查处破坏公共旅游标识行为。
(五)开展市场和公共秩序专项整治。严格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违规收费、拒不开具发票等行为;严格查处在商业经营、公共场所组织或者开展娱乐健身等活动中,违反噪声管理规定和噪声扰民等行为;严格查处在公共场所酗酒滋事、污染环境、散布谣言、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坏、占用公共财物等行为。
政府相关部门将加大执法巡查力度,广泛收集线索信息,对实施或参与上述违法违规行为的单位、个人依法依规严厉查处。敬请社会公众积极关注参与,及时提供相关问题线索及证据(联系电话:0872-2676457,2670396),共同维护大理古城旅游市场良好秩序。
特此通告
大理市公安局
大理市古城保护管理局
大理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大理市文化和旅游局
大理市应急管理局
大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大理市消防救援局
大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大理镇人民政府
2024年7月22日
编辑:向红玉
值周:杨丹妮 张辉
主编:李胜
文明城市建设我知道
问:什么是全国文明城市?
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指标体系及测评要求(2023版)内容?
《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指标体系及测评要求(2023年版)》由11个测评项目、51项测评指标、65条测评标准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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