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在专案组的凶手!详解张四维、王成岩系列持枪杀人抢劫案始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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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作声明:本文为虚构创作,请勿与现实关联

1991年4月22日海林市林业公安局柴河林业区刑侦科在上了一整天的班后发现时年29岁的内勤民警赵伟石一直没有出现,平日里这位年轻人可是从来没干出过旷工这种事情的。于是,就派人到赵伟石家看看是怎么一回事,结果发现赵伟石和女儿赵宇被人杀害在家中客厅的地板上。随即,海林市公安局刑警队、牡丹江林业地区公安局、黑龙江省公安厅林业公安局以及省厅的侦查、技术人员和法医相继赶到现场——

经现场勘查以及法医尸检,认定赵伟石是被一只烟灰缸砸晕后被一条尼龙绳勒死的,而赵宇同样是被另一条尼龙绳勒死的(现场提取到带血迹的烟灰缸一只,血迹经化验和赵伟石的血型一致,从赵伟石、赵宇父女的脖子上解下尼龙绳各一条,没有发现任何反抗的迹象,赵伟石头上有一处钝器伤,赵宇头上没有伤),根据尸体腐烂程度以及胃内食物消化程度看,两人的死亡时间在24小时之内,即4月21日晚至4月22日凌晨之间。





4.22案案发现场

赵伟石配戴的一支64式手枪、一个弹匣和7发子弹被抢。此外,现场勘查中在赵家地面的一块地砖上提取到一枚残缺的穿袜足印,此外因为现场明显经过清理,没有提取到任何有价值的痕迹物证;现场门窗都没有撬压迹象,可以认定凶手和赵伟石是熟人。



64式手枪

经走访得知,赵伟石和其妻子因感情破裂长期分居,两人“各过各的”,赵伟石有了情妇、赵妻有了情夫。因此当时专案组怀疑这起案件系情杀案件,将现场翻乱以及抢走赵伟石的枪支纯粹是为了转移侦查视线。步法专家通过对那枚残缺的穿袜足印进行分析,刻画了犯罪分子的大致形象,经调查赵妻的情人王伟刚比较符合刻画。王伟刚和赵伟石的妻子有不正当关系,且一直催促赵妻和赵伟石离婚,和他结婚,但赵妻始终没有答应;此人曾经跟着赵妻来过赵伟石的家,且此人在案发当晚即4月21日当晚至4月22日凌晨的行踪无人可以证实,其本人也说不清楚,但坚决否认进行过作案。

于是,王伟刚被“请进”局子里,那时候的审讯套路大家都是知道的,几轮“大记忆恢复术”下来,原本坚称案子和自己没有一毛钱关系的王卫光一把鼻涕一把泪的承认是自己杀了人,目的是为了让赵伟石的妻子绝了念想,死心塌地跟着自己。

然而,案子送到检察院就被打了回来,因为没有找到作为重要物证的赵伟石的64式手枪,因此检察院方面拒绝批捕王伟刚,王伟刚发现还有一线生机,立即全面翻供,坚称自己是受了逼供而被迫招供的,因此案件没有进入公诉程序,王伟刚在羁押期满后被释放,案子就此成了疑案。

1993年4月7日,海林市公安局柴河镇派出所接到报案:本镇建筑承包商张钦平夫妇连同三个孩子一家五口在家中悉数被杀,现场被翻得天翻地覆。随即海林市公安局刑警队以及牡丹江市公安局刑警大队的侦技人员赶到现场勘查,确定张钦平和其妻子是被尼龙绳勒死,而三名年幼的孩子则都是在睡梦中被钝器砸死。现场同样没有发现抵抗和搏斗的迹象,此外也很明显经过非常细致的清理,没有发现任何有价值的痕迹物证。



建筑承包商

警方觉得这起特大灭门惨案的作案手法和两年前发生的4.22赵伟石、赵宇父女被害案的作案手法颇有相似之处,对于清醒状态下的受害人先用钝器砸击让其丧失知觉后再用绳子勒死;对于睡梦中的受害人则直接用绳子勒死,且现场门窗都没有被撬痕迹,凶手都是通过和平方式进入室内,作案后翻箱倒柜寻找钱财,离开前都进行过细致的清理痕迹,显示出十分专业的反侦查手段。

对于是否和4.22案进行串并,4.7专案组内部进行了激烈的争论,一部分同志认为两起案件作案手段类似,可以进行串并;而另一部分同志则提出了反对意见:两起案子相隔两年之久,相互之间缺乏关联,当时的4.22案的最大嫌疑人依旧是王伟刚,只不过是赵伟石的64式手枪下落不明无法定他的罪;而4.7案发的时候王伟刚可是有充足的不在场证明的,所以如果两起案子是同一人所为的话,那就意味着王伟刚将彻底排除4.22案犯罪嫌疑人的怀疑,这是一部分侦查员所不能接受的。

专案组内部的根本性分歧影响到了侦办方向,所以4.7案查了六个多月依旧一筹莫展。

1993年10月6日,海林市公安局又接到报案:石河乡派出所所长丁国春和其妻子在家中被杀害,夫妇俩都是被钝器砸击头部丧失行动力后被尼龙绳勒死,凶手抢走丁国春配戴的64式手枪一支、弹匣一个和子弹7发。

一支枪没找回来,又丢了一支枪,两年多时间里在海林市已经发生了三起特大命案,有九人遇害,其中两名还是公安民警,此举无异于是对整个海林市乃至牡丹江地区的公安系统的挑衅。因此黑龙江省公安厅召集牡丹江地区的公安系统召开联席会议,组织专门的串并案小组,排查牡丹江地区内是否还有类似作案手法的案件可进行串并案。



研究案情的民警(天津市公安局COSPLAY)

牡丹江市公安局郊区分局在会后上报了辖区内的一起凶杀案:1993年5月12日,在牡丹江做服装生意的柴河镇人佟胜军及其“女友”王新英被杀害在两人具居住地室内,皆是被绳子勒死,室内被大规模翻动,并且在现场勘查中没有提取到任何指纹、脚印等痕迹物证。经分析其作案手段和发生在海林市的三起案子十分类似,具备串并案的条件。至此,王伟刚被彻底排除嫌疑,恢复名誉,当年对他实施“大记忆恢复术”的预审员全部吃了纪律处分(轻者行政警告,重者行政撤职,没被撤职的也全部被调离预审岗位)。

正当串并案工作还在紧锣密鼓的进行中时,命案又发生了——

1993年10月23日,牡丹江市公安局东安分局接到报案:做生意的张怀成和其妻子双双被杀害在家中,东安分局刑警队在现场勘查中发现夫妻二人都是被勒死的,现场被大量翻动,且没有提取到任何指纹、足印等痕迹物证。其作案手法与正在串并案的几起案件十分相似,于是10.23案也被列入了串并案中。

串并案小组通过分析,对这一系列特大杀人案的犯罪分子至少是两人或者两人以上,犯罪动机不是最初推断的仇杀,而是劫财杀人;其中至少有一名犯罪分子有非常专业的反侦查能力,且对公安机关的侦办思路和措施有相当的了解,不排除其曾经从事过公安工作的可能性,这是自1991年4.19案发以来警方第一次对犯罪分子有相对准确的刻画。

然而,由于犯罪分子始终没有留下完整的指纹、足迹等痕迹物证;且由于行凶的时候都是使用钝器砸晕然后勒掐致死之类的发出声响较小的作案方式,同时作案时间基本都是在深夜,因此警方始终找不到相关的目击证人。所以,即便是进行了串并案,但案件的侦办依然举步维艰,线索如同在天上缥缈的浮云,看得见却摸不着。

但是,通过这几起案子的串并案,海林市公安局还是发现了一些线索:4.19案发生在柴河镇、4.3案也发生在柴河镇、5.12案虽然发生在牡丹江,但受害人佟胜军是柴河镇人,10.6案虽然发生在海林镇,但死者丁国春也是柴河镇人。已经掌握的五起案件里头有四起和柴河镇有关,不是发生在柴河镇就是死者是柴河镇人,会不会凶手和柴河镇有某种联系呢?于是,海林市公安局将接下来的排查重点放在了柴河镇。

然而,接下来的两个多月,别说柴河镇,就连整个海林市乃至牡丹江地区都风平浪静,排查依旧没有摸上来有价值的线索,难道是侦查方向有误吗?

1994年1月17日17时,海林市公安局刑警队的值班电话响了起来,值班的侦查员接起电话,电话那头是个稚气未脱的小女孩的声音:“警察叔叔你们快来,我爸爸也是警察,他刚刚被人用枪杀害了!

你爸爸是谁?

我爸爸是王建才,就是海林公安局的,我家里还有姐姐弟弟妹妹,他们可能还没死,你们快来啊,我家住在……

值班侦查员脑子“嗡”的一声几乎宕机,王建才(也有写作王建财的)是海林市公安局交警队车管股股长,且小女孩报的住址正是王建才的家,值班侦查员的脑子在短暂“宕机”后立即回过神来:“孩子你藏好自己,我们马上就来!

挂了电话后,值班侦查员立即将情况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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