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我看到被执行人陈某了!” 7月22日中午,在接到申请执行人王某提供的线索后,河南省内乡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毫无懈怠,迅速出击,第一时间将被执行人带回法院。
案情回顾
这是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陈某因资金需要,于2014年2月向王某借款6万元,双方约定了还款期限和利息。借款到期后,经王某多次催要,陈某以各种理由推脱,迟迟未偿还,王某遂诉至法院。法院依法判决陈某偿还原告王某借款本金6万元及利息。陈某未按生效判决确定的给付义务履行,王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
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通过线上线下的财产查询均未发现陈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多次试图电话联系陈某均未果,数次前往其住所也屡屡扑空。在中午接到申请人电话以后,执行干警们没有犹豫,立即出击,成功将陈某拘传到法院。回法院后,执行法官对其“躲猫猫”拖延还款行为进行了训责,又耐心释法明理,告知拒不履行法律义务面临的法律后果。陈某表示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主动支付了部分欠款1.5万元,并写下分期还款的承诺书,与申请人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
维护胜诉权益,执行不打烊。一次次出发,一趟趟拘传。他们用脚步丈量公平正义的尺度,用行动兑现当事人的胜诉权益。下步工作中,内乡法院执行局将不断加大执行力度,重拳打击抗拒执行、规避执行等行为,确保执行工作出真招、见实效,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刘振伟 郭贝 屈熙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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