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解决我市引进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的过渡性住房需求,鼓励各类人才来我市创业发展,充分发挥人才在我市各项事业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公租房分配方式的通知》(建办保函[2017]634号)和《包头市引进人才安居保障实施细则(修订稿)》(包住建保[2022]18号)等文件精神,现将包头市人才公寓申请受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配租房源
本批次可供配租的人才公寓房源共23套,室内均按照《包头市保障性住房室内装修标准》的规定进行了环保、实用的装修。
二、配租对象
本次人才公寓的配租对象为:在我市无住房且符合条件的引进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申请时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2021年3 月3日之后,到我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并签订劳动合同,且缴纳3个月以上社保的硕士及以上学历人才。
2.本人及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在我市辖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且工作地区、单位未提供住房;未同时享受其他住房保障优惠政策。
三、配租原则
人才公寓分配根据《包头市引进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认定办法(试行)》中的人才分类排序进行配租, 按照 “高层次优先,公平公正”的原则,解决高层次引进人才的需求。本次配租的和悦大厦、御融公馆人才公寓优先解决博士或正高级职称以上引进人才的需求。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家庭只能申请一套人才公寓。
四、申请受理时间和地点
申请受理时间:2024年 7月23日起即可申请。
申请受理地点:包头市住房保障事业发展中心四楼401室。
五、申请流程
1.申请方式:申请人登录“中国包头人才(www.btrc.cn)”进入“ 高层次人才服务”专栏,点击“人才住房保障”在线提出申请,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市区两级人社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通过人才资格确认的申请人,由用人单位或申请人本人向市住房保障中心人才站提交相关资料,住房保障中心对申请人房产状况、婚姻状况及住房保障政策享受情况进行审核(证件类的核验原件后留存复印件)。
2.申请需要提交的资料:
(1)人才住房申请审批表(市住建局官网自行下载);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未婚者提供本人的);
(3)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申请人提供结婚证;未婚申请人提供单身声明);
(4)申请人提供本人及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名下无房产证明。
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在“包头市惠企利民综合服务平台”予以公示,公示完成后进行房屋分配,并办理签约入住手续。
六、租赁合同期限、租金标准及收缴约定
1.租赁合同期限。本次人才公寓租赁合同期限为2年。
2.租金标准。人才公寓租金实行政府定价,由价格主管部门审批。租金不包括承租人在承租期间实际发生的水、电、燃气、供热、有线电视、通讯、物业服务等费用。
3.收缴约定。人才公寓的承租人具有硕士以上学历的,服务期内前两年租金全免,后两年租金减半。以后年度符合续租条件的,参照当年市场租金标准全额收取。
七、其他事项
1.申请人隐瞒事实、提供虚假材料、伪造证明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人才住房申请、配租资格,并在 5 年内不得享受我市住房保障相关政策。
2.办理入住时,申请人需办理房屋保证金冻结手续,具体如下:
(1)申请人需携带一张本人、本市的“中国农业银行”储蓄卡;
(2)本人卡内需存入3000元作为房屋保证金进行冻结;
(3)房屋保证金在房屋退租手续办理完结后解冻。
3.咨询电话:5223812,5165241
包头市住房保障事业发展中心
2024年7月23日
来源:包头住房和城乡建设官方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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