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装箱船燃烧5天后
船东正式宣布共同海损
上周,一艘由马士基租用、船名为Maersk Frankfurt轮的集装箱船在印度海域发生大火,大火持续了五日之后明火基本被灭,事故已经导致船上一名船员死亡。
▲Maersk Frankfurt轮起火
据壹航运最新获悉:昨天(7月24日),马士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目前还无法扑灭Maersk Frankfurt轮上的大火,并且马士基还证实该船船东,日本TOKEI KAIUN(东庆海运)已经宣布共同海损(General Average)。
Further to our initial report below, the owners of MAERSK FRANKFURT have now declared General Average as a consequence of the fire.
▲Maersk Frankfurt轮已申报共同海损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共同海损事故,距离上次马士基租用的另外一艘运力高达9971标箱的集装箱船Dali轮,因为在美国撞上巴尔的摩大桥而宣布共同海损,才刚刚过去三个多月!
海事理赔顾问WK Webster在一份公告中表示:“在此次遭遇起火事故的Maersk Frankfurt轮交付货物之前,所有货物权益方都需要共同海损担保。”
“我们现在还获悉,提供救助服务的是与船东签订LOF救助合同的专业救助人。因此,除了通用保险担保外,还需要代表所有货物利益提供救助担保。”
“我们在印度有货物检验员待命,根据需要对任何损坏的货物进行货物检验,还将对火灾原因进行调查。”
据了解,印度海岸警卫队(Indian Coast Guard)此前曾表示,Maersk Frankfurt轮的明火已被扑灭。
昨晚,印度海岸警卫队在一则更新中表示,Maersk Frankfurt轮的消防行动已进入第六天,目前正在处理船上闷烧集装箱的零星火灾。
▲ICG最新通知
与此同时,马士基发言人也证实,虽然明火已经被扑灭,但船上灭火工作仍在继续。
马士基发言人表示:“船上的货柜在安全地点卸下后,需在货主透过船级社理算员作出所需保安安排后,才会获准上船或交付。”
船舶资料显示,Maersk Frankfurt轮运力为5920TEU,悬挂巴拿马船旗,今年5月份刚交付。该船船东为日本的TOKEI KAIUN,目前被租给马士基,并被马士基部署在远东-印度航线上。
▲Maersk Frankfurt轮船舶资料
根据马士基官网的船期数据显示,Maersk Frankfurt轮今年5月在日本船厂交付后,于6月3日从天津新港首航,随后陆续在国内挂靠挂靠了大连(6月5日)、宁波(6月13日)、青岛(6月19日)等港口。
▲Maersk Frankfurt轮挂靠国内多个港口
另外,Maersk Frankfurt轮船上货物还涉及多家共舱船公司,包括马士基、HMM、ONE以及SEALAND。
Maersk Frankfurt轮可能共舱船公司及航线代码
1、马士基 309航线
2、ONENPI航线
3、HMM FDR航线
▲Maersk Frankfurt轮可能共舱船公司
鉴于Maersk Frankfurt轮挂靠多个中国港口,并且火灾持续数日、损失惨重,如今Maersk Frankfurt轮申报共同海损,也就意味着将有大量货主躺枪!
关于共同海损
共同海损的表现形式为共同海损牺牲和共同海损费用。
共同海损牺牲包括抛弃货物、为扑灭船上火灾而造成的货损船损、割弃残损物造成的损失、机器和锅炉的损害、作为燃料而使用的货物、船用材料和物料、在卸货的过程中造成的损害等。
共同海损费用包括救助报酬、搁浅船舶减载费用以及因此而受的损害、避难港费用、驶往和在避难港等地支付给船员的工资及其它开支、修理费用、代替费用、垫付手续费和保险费、共同海损损失的利息等。
共同海损是为了使船舶或船上货物避免共同危险,而有意地、合理地作出的特殊牺牲或支付的特殊费用。
当货轮发生共同海损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国际惯例,货物所有人应提供共同海损保证金,以便理算人对损失进行赔偿。货运代理企业可能需要垫付保证金等费用,并有权向委托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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