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药监局公布36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的通告。其中,1批次标称由日本娜丽丝化妆品株式会社生产的,广州市凤睿鸣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总经销的“娜丽丝小阳伞防晒喷雾”,被检出成分比对项目不合格。
根据不合格产品信息,该批次产品规格110g,标示批号0MW1、保质期至2026年7月28日。涉事产品未检出产品标签及注册资料载明的技术要求标示的防晒剂:二乙氨羟苯甲酰基苯甲酸己酯,被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7月25日,娜丽丝微信公众号发布一则关于国家药监局通告娜丽丝防晒喷雾检验不合格的说明。说明称,通告中涉及的娜丽丝小阳伞防晒喷雾产品样品来源于被抽样单位陕西省咸阳市“乾县大宝化妆品店”,陕西省咸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7月已查实,该店铺所售的娜丽丝小阳伞防晒喷雾产品并非来源于广州市凤睿鸣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对此,广州市凤睿鸣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回应南都·湾财社记者称,“去年七月,相关监管部门已查明,通告中的涉案娜丽丝防晒喷雾产品并非来源于我司,且经我司鉴定陕西咸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供的被抽检产品样品实拍图片,确认为假冒娜丽丝品牌产品,我司所经营的娜丽丝防晒喷雾产品均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采写:南都·湾财社记者 王蕾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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