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政府
武鸣府城至隆安公路(府城经锣圩至丁当段)项目征收土地公告
南武政字〔2024〕9号
武鸣府城至隆安公路(府城经锣圩至丁当段)项目用地已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以自然资函〔2022〕712号文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的有关规定,现将该项目征收土地方案的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
武鸣府城至隆安公路(府城经锣圩至丁当段)项目。
二、批准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
三、批准文号
《自然资源部关于武鸣府城至隆安公路(府城经锣圩至丁当段)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自然资函〔2022〕712号)。
四、批准时间
2022年6月29日。
五、土地用途
交通运输用地。
六、批准征地范围
批准征收南宁市武鸣区白合农场、广西国营武鸣华侨农场、南宁市早作场、南宁市林业科学研究所、武鸣区人民政府的国有土地共50.0306公顷;府城镇府城社区、富良村、四明村、西厢村、喜庆村、永共村,锣圩镇板新村、高二村、旧圩村、锣圩社区、群兴村、双龙村、仙山村,仙湖邓吉村、连才村、六冬村、三冬村、中桥社区的集体土地共59.3086公顷,具体范围详见附图。
七、批后实施工作安排
已经签订补偿安置协议但尚未支付补偿款的,由征地机构组织按程序拨付补偿款;经协商无法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的,按规定程序发布征地补偿安置决定,并按法律规定组织开展后续相关工作。
八、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和其他相关权利人如对本公告有不同意见,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南宁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政府
2024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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