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消息,近日,韶关市汇星广告传媒有限公司因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被广州市越秀区应急管理局罚款。
根据公告内容,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
韶关市汇星广告传媒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构成了违规行为。处罚款人民币2万元整。
行政相对人名称韶关市汇星广告传媒有限公司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203MA4WTFDA78组织机构代码工商登记码税务登记号事业单位证书号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麦智勇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穗越)应急罚〔2024〕98号违法行为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违法事实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处罚类别罚款处罚内容处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罚款金额(万元)2.000000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2024-07-25处罚机关广州市越秀区应急管理局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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