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消息,7月26日,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涉及重大事项的受托管理(债权代理)事务临时报告发布。
国开证券作为华晨集团发行的“H17华汽1”、“H18华汽1/18华汽债01”、“H18华汽2/18华汽债02”、“H18华汽3/18华汽债03”、“H19华汽1/19华汽债01”、“H19华汽2/19华汽债02”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债权代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积极履行受托管理人/债权代理人职责,全力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现将华晨集团重大事项公告如下:
一、华晨集团涉及重大事项情况
华晨集团于2024年7月19日出具《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关于涉及重大事项的公告》,披露了华晨集团调整贷款担保条件、资产被征收及控股公司华晨中国公告相关事宜。公告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关于调整贷款担保条件的事项
2024年3月25日,华晨汽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晨集团”)披露了关于涉及重大事项的公告。华晨集团以持有辽宁鑫瑞汽车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鑫瑞”)50%的股权,为沈阳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汽车”)向盛京银行《并购贷款合同》提供质押担保;以持有辽宁鑫瑞12.5%的股权为沈阳汽车向交通银行《借款合同》提供质押担保,同时辽宁鑫瑞为沈阳汽车向交通银行《借款合同》提供连带责任担保。2024年6月19日,华晨集团披露全资子公司辽宁鑫瑞将其持有的华晨中国汽车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晨中国”,证券代码1114.HK)股份,无偿划转至华晨集团全资子公司沈阳三实汽车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三实”),并于2024年6月27日完成相关过户登记手续。截至目前,华晨集团通过沈阳三实间接持有华晨中国1,512,875,802股股份(占总股本的29.99%)。根据上述事项,调整沈阳汽车银行贷款担保方案,就盛京银行贷款15亿元事项,调整为以华晨集团持有的沈阳三实50%股权进行质押;就交通银行贷款5亿元事项,调整为以华晨集团持有的沈阳三实12.5%股权进行质押,同时沈阳三实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上述事项于2024年7月19日签署相关协议。
二、关于资产被征收的事项
依据沈阳市大东区政府(以下简称“大东区政府”)《房屋征收公告》,大东区政府对位于沈阳市大东区东望街39号华晨集团资产(房产19处、设备、模具、办公设施、备件、物料(搬运)1457项、附属物2处)征收,征收补偿为152,570,382元;对位于沈阳市大东区东望街39号华晨集团全资公司沈阳华晨汽车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晨装备”)资产(房产10处、设备及物资(搬运)237项、构筑物21项、管网38项)征收,征收补偿为31,720,454元。上述事项已于2024年7月17日签订《征收补偿协议书》。
三、关于控股公司华晨中国公告相关事项
2024年7月17日,华晨集团联交所上市公司华晨中国公告了《征收土地之最新消息及有关租赁协议之须予披露交易》,于2024年7月16日,大东区政府与华晨雷诺金杯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晨雷诺”)已就建议征收事项签订征收补偿协议书,据此,大东区政府已同意货币补偿总金额人民币451,401,416元,详见华晨中国公告。”国开证券将继续跟进华晨集团的各类重大事项,密切关注华晨集团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相关事宜以及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等重大事项的进展,与华晨集团及管理人积极沟通重整计划执行期间的债权保障措施,维护债券持有人权益。国开证券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债权代理/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履行受托管理职责。国开证券将持续督导发行人按照规则进行披露,提醒投资者及时关注相关公告。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债券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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