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电商行业的兴起和电子商务平台的快速发展,假冒伪劣商品、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引发的问题也日益突出,近日,徐汇区人民法院公开审判了一起假冒注册商标案,引发广泛关注。
2023年7月18日,侦查机关在被告人宁某某住所及仓库内查获假冒注册商标的电钻成品、半成品、商标贴纸及包装箱。其中,假冒原告人商标的电钻15台、包装箱27个、贴纸75张。此外,根据侦查机关调取淘宝网的销售数据显示,被告人在2020年8月至2023年7月间,通过三家淘宝店铺销售贴有假冒博世公司注册商标的电钻产品共计11631笔,销售笔数5054件,非法经营额124万余元,总计销售金额达140余万。
据悉,宁某某假冒的注册商标来自一家德国工业企业——BOSCH集团,博世电动工具广受中国消费者的青睐。该集团在中国注册了三项与“BOSCH”品牌相关的商标,包括英文商标“BOSCH”、中文商标“博世”以及图形商标,相关政策均核定用于第7类电动手工具及其相关商品上。利用BOSCH的全球知名度,自2020年8月起,被告人宁某某在未获商标权利人授权许可的情况下,在其拥有的名为“暗部五金店”“北极星五金店”“启铭五金店”的三家淘宝店铺以及名为“一诺六金”的一家拼多多店铺中,大量销售假冒原告人商标的电钻。
本案中商标权人据此提起了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判令被告人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50万元。因宁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系坦白,可以从轻处罚,愿意赔偿权利人经济损失,预缴罚金,可酌情从轻处罚。
经徐汇区人民法院最终审判,被告人宁某某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查获的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商标标志等予以没收。就案件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原告人及被告人在法院主持下当庭达成了调解,被告人赔偿商标权利人经济损失17万元,调解协议签字后已生效。
作为徐汇区首例知识产权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法院也提醒社会各界特别是企业和个人,必须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不得擅自使用、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同时,案件涉及的相关电商平台,应加强对商家入驻的审核和日常监管,防止假冒伪劣商品在平台上销售,及时响应和处理知识产权侵权投诉,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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