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岁女孩欠债55万!成了老百姓口中的“老赖”。
这是不是难以想象?
河南一9岁女孩竟被法院限制高消费,并替父还债55万。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法院最后怎么判决的?
01
法院向9岁女孩发出限制消费令
事情是这样子的,这个9岁女孩呢,是个孤儿。她的父亲生前把房子卖了并收取了55万买房钱,可是这套房子却没有过户给买房人,所以呢,这个父亲就相当于欠了买房人55万。
买主向法院起诉,要求偿还自己那55万,法院经过审理后判决小女孩为父还债55万,并随后向小女孩发出限制消费令。
其实法院这样判决也是合乎情理的,孩子父亲卖房收了买家55万,然后孩子父亲不在了,法院最终把房子判给孩子,然后让孩子还买家55万本身是没错的。买家明明交了钱,房子最后又归了孩子,总不能让买家认倒霉别要这钱了吧?
有网友认为:小女孩被限制高消费是正常的。
难道还不了钱的人还该高消费吗?还有能力高消费吗?
02
“父债”一定要“子还”吗?
法院判决孩子给买家钱,孩子没给,法院把孩子给列入限制高消费名单,也没什么错误。
大家注意的是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限制高消费名单不是完全一样的。俗称的“老赖”是指失信被执行人,而未成年是不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的。
但是,很多网友并不买账,提出:毕竟小孩还什么都不懂,但背着这个身份对小孩身心受到的影响却是真实的!
法律上规定,作为遗产继承人,子女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有偿还债务的义务,超出遗产继承范围的债务不需要承担偿还义务。
网友觉得法院的判决“令人不可理解”。法院要求孩子偿还债务可以,但是限制高消费没必要。
父债子还并不是法律规定,只是民间道义上的说法。
03
法院发布致歉声明
随着事情的发酵,法院最后表示“我们错了!”
也发布了正式的致歉声明,声称对未成年人发出限制消费令不符合相关立法精神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目前已依法解除限制高消费令。
网友们也表示这样的判决更人性化,9岁的小孩还没有能力去谋生,也不能以自己的意愿去变卖资产来偿清债务,所以不应该视为恶意逃避履行债务,更不应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这是法律应有的温度。
钱小妹看完这个案件,只想说小孩是无辜的,父母的债务本应由父母偿还,子女不该受到牵连,你觉得呢?欢迎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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