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偷还有脸索赔54万?江苏苏州,男子去工地上偷电缆,被2名工人抓住后,报告工地负责人,男子跪地求饶后,以上厕所为由逃跑,3人一起追逐男子,逃跑中男子跳入河中,3人均不会游泳遂没有下水,不料男子竟溺水身亡,事后死者家人认为3人未履行救助义务,遂诉至法院索赔54.6万元,最终法院这么判!
(案例来源: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
张强和何娟结婚多年,两人育有两个孩子,后夫妻将孩子留在老家给老人带,两人一起来到苏州市吴江区打工,张强主要在工地上打零工。
事发当天早上,张强5点多钟就出门去干活,但具体去哪个工地,妻子何娟不清楚,晚上20时许,何娟下班回租房处,发现老公还没有回家。
此时,邻居在门口告诉何娟,说张强已经到庞杨路和夏蓉街交叉口的一处工地上干活,可能还没下班,何娟遂继续等待,直到凌晨仍未等到张强。
期间,邻居告诉何娟,说张强干活的工地上有一个人被抓,不知道是不是张强,何娟便来到当地派出所询问情况,0时05分至0时27分,警方对何娟展开询问,何娟这才知道丈夫已经去世。
事实上,当天中午11点半,水电工张量去工地北面上厕所的时候,发现厕所门口的电缆线被人剪断,并且还少了一截,张量怀疑有小偷,就去北面草丛查看。
张量这一看,就发现张强蹲在草丛里,身边都是剥掉的电缆线,还有一个包和一把美工刀,张量让张强出来,张强跪地求饶。
后张量让水电工尤德看着张强不要乱跑,张量去找负责人倪平过来,在等待负责人过来的过程中,张强以上厕所为由跑掉。
倪平、张量、尤德三人开始找,其中倪平、张量穿过草丛往北面河边找,尤德往桥上去找,倪平、张量看见张强后,要求张强不要跑,但张强选择跳入河里。
考虑到在场的人均不会游泳,倪平、张量让张强赶紧上岸,但张强称他死也不上岸,倪平见状赶紧报警,称有个人跳河,要求通知消防和救护车。
之后大概4分钟,张强的头在河里起伏几下,然后消失不见,不久后民警赶到现场,未发现河内有人,倪平称人已经沉下去。
民警遂联系打捞队打捞,并将在场的知情人张量、尤德带至派出所了解情况,根据法医鉴定,张强的死因符合生前溺水死亡特征,家属对此无异议,不要求公安机关处理。
公安结束侦查后,家人将张强的遗体火化,何娟将倪平、张量、尤德诉至法院,主张各项损失合计1092247元,要求3人承担50%责任即546123.5元,并提出如下理由:
张强在工地打工,中午休息时被三被告怀疑偷盗并追赶,死者张强被追赶到河边,在无路可逃的情况下被迫跳河,三被告也未及时采取施救措施,最终导致张强溺水身亡。
张量、尤德共同辩称:张强从跳入河里到消失,整个过程都没有呼救,张量、尤德对张强的追赶行为并未超过必要合理限度,也未实施任何违法行为。
张强的死亡与其追赶行为之间,不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且张量、尤德不存在过错,不应承担赔偿责任,请求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那么,法院会如何判决?
派出所对倪平、张量、尤德、何娟制作的询问笔录、派出所制作的“工地倪平电缆线被盗案现场地图方位示意图”、派出所拍摄的事发现场照片及到庭当事人的陈述等证据,均证实张强有盗窃电缆的行为。
根据《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2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否则需承担不利后果。
本案系生命权纠纷,属一般侵权之诉,原告方以赔偿权利人身份,诉请被告方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理应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方因过错侵害其民事权益。
即证明被告方同时符合有过错、违法行为、存在因果关系和有损害事实之构成要件的情况下,方才可以认定被告方作为侵权人而承担侵权责任。
结合本案,关于倪平、张量、尤德是否应承担民事责任,主要有3点。
第一,三被告的行为是否属于违法行为。
法院认为,三被告根据其对现场初步判断,认为张强存在盗窃的嫌疑,在张强主动逃离现场情况下去找寻张强,该行为并无不当。
第二,三被告的行为与张强的死亡是否有直接的因果关系。
三被告找寻张强并无不当,张强跳入河中,在张量要求其上岸时,张强明确拒绝,倪平及时采取报警措施,上述行为均未超过必要、合理的限度,因此不能认定三被告的行为,与张强死亡之间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张强死亡属于自甘风险。
第三,三被告未对张强进行救助是否有过错。
张强跳入河中,三被告对张强欠缺游泳能力无从知晓,且三被告在公安笔录中亦讲述,其自身水性不好而采取报警措施,所以三被告无过错。
综上,倪平、张量、尤德对张强之死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故判决驳回何娟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565元由何娟负担。
对此,你怎么看?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