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稻渔综合种养产业全面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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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准确反映我国稻渔综合种养产业发展情况,总结发展成效和经验,分析存在问题,研判发展趋势,提出发展建议,为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参考,在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指导下,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中国水产学会日前发布《中国稻渔综合种养产业发展报告(2024)》(以下简称《报告》)。《报告》指出,2023年,我国稻渔综合种养面积4490.34万亩,稳定稻谷生产2250万吨,产出各类水产品416.65万吨,稻渔综合种养产业全面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

稻渔综合种养产业蓬勃发展

2022年,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推进稻渔综合种养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今后一段时期稻渔综合种养产业发展作了系统谋划和总体部署。各地积极贯彻落实《意见》要求,因地制宜推进产业发展。2023年,稻渔综合种养产业又有新变化,在稳粮、促渔、增收等方面取得新成效。

“十四五”以来,我国稻渔综合种养产业蓬勃发展,种养面积稳步扩大,技术和模式创新发展,规范化生产水平持续提升,产业布局不断优化,优势互补、分工协作的产业发展格局加快形成,融合发展成效显著,稻米和水产品加工协同发展,种养生产与旅游康养、农耕体验、科普研学等深度融合,稻渔综合种养产业全面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在保障粮食安全和水产品稳定安全供给、带动农民增收致富、促进农业绿色发展和乡村振兴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水产品产量方面,《报告》显示,2023年,我国有 稻渔综合种养水产品产量统计的省(区、市)28个,北京、西藏、青海3个省(区、市)未见统计。全国稻渔综合种养水产品产量416.65万吨(未包括港澳台地区,下同),同比增加29.43万吨,增长7.60%;占全国淡水养殖水产品产量的12.20%,同比提高0.43个百分点。我国渔业统计将淡水养殖按水域分为池塘、湖泊、水库、河沟、其他和稻田,稻渔综合种养水产品产量在各水域养殖水产品产量中继续位居第2,仅次于池塘养殖产量。水产品产量超10万吨的省有7个,依次为湖北、安徽、湖南、四川、江苏、江西、浙江,7省水产品产量之和占全国的89.74%。28个省(区、市)中,21个省(区、市)稻渔综合种养水产品产量增加,增幅不一,共增加30.28万吨。其中,湖北增加6万吨以上,安徽增加近6万吨,湖南增加近5万吨。

全国稻渔综合种养面积4490.34万亩,同比增加194.79万亩,增长4.53%。在28个省(区、市)中,21个省(区、市)稻渔综合种养面积增加,增幅不一,共增加219.99万亩。其中,安徽、湖北分别增加70万亩和40万亩以上。

新型种养模式不断涌现

我国稻渔综合种养模式众多,养殖对象覆盖鱼、虾、蟹贝、两栖和爬行类,以稻虾、稻鱼、稻蟹综合种养为主,稻蛙、稻鳖、稻鳅、稻螺综合种养也形成一定规模。

稻虾综合种养是我国稻渔综合种养第一大模式,主要养殖克氏原螯虾(小龙虾)。2023年,全国稻虾综合种养(特指稻田养殖小龙虾,下同)面积2530万亩,占全国稻渔综合种养面积的56.37%,同比增加180万亩,占比同比提高1.66个百分点,第一大模式的地位不断巩固。稻鱼模式是我国稻渔综合种养第二大模式,主要是稻田养殖鲤鱼、鲫鱼。稻蟹模式是我国稻渔综合种养第三大模式,主要养殖中华绒螯蟹。

《报告》指出,近年来,我国稻渔综合种养模式创新发展,呈现3方面特点。

一是不挖沟少挖沟模式快速发展。无环沟稻虾综合种养技术连续两年入选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中国水产学会重点推广的水产养殖技术。安徽推广无环沟稻虾综合种养220万亩,江西推广无环沟稻虾综合种养面积130万亩,浙江不挖沟少挖沟模式占比近七成,吉林推广“双边沟+分箱式”稻蟹综合种养,边沟占比大幅下降至5%以内。不挖沟少挖沟稻渔模式的快速发展进一步稳定了有效水稻种植面积,促进了水稻稳产丰产。

二是新型模式不断涌现。由于近年来稻虾综合种养效益有所下降,稻鱼和稻蟹综合种养效益相对不高,各地积极将经济价值高的水产新品种、土著种引入稻田,因地制宜探索形成了种类多样、内涵丰富的新型模式,经济效益极其可观。如浙江探索稻蛙黑斑蛙综合种养,亩均效益8000元,安徽滁州推广“一稻两虾(小龙虾、罗氏沼虾)”,亩均产值7000元、效益近5000元,云南试验稻红螯螯虾综合种养,亩均产值9200元、效益5000元。

三是模式创新拓展发展空间。稻渔综合种养的发展有力促进了撂荒地、盐碱地、低洼田、冬闲田等资源的开发利用。河北、吉林、内蒙古、山东等省(区)积极探索发展盐碱地稻渔综合种养,以渔降盐治碱效果显著,既发展了稻渔综合种养,又促进了耕地后备资源开发。河北唐山盐碱地稻渔综合种养示范1万亩以上,推广应用面积5.7万亩。

产业仍将处于重要发展窗口期

2023年,首个稻渔领域国家标准《稻渔综合种养通用技术要求》发布,稻渔综合种养技术规范行业标准新发布1项,累计发布8项,为规范和引领稻渔综合种养生产提供了重要依据和支撑。各主产区聚焦小龙虾、河蟹、土著鱼类品种等开展种质创新和新品种选育,因地制宜开展技术模式创新集成和示范推广,制修订相关标准规范,开展了大量工作。

《报告》分析,近年来,各地通过培育新型经营主体,提高组织化程度,发展社会化、全程化服务,提升农业服务规模水平,统筹布局苗种繁育、生产、仓储、流通、加工、电商、旅游、文化、研发等产业链功能板块,有力推动了稻渔综合种养链式发展、集群发展、品牌建设。如湖北依托稻虾、稻虾鳝综合种养,着力打造高水平虾鳝全产业链,将小龙虾产业链纳入十大农业重点产业链建设,湖北省人大负责人担任小龙虾、黄鳝产业链链长,出台《关于支持小龙虾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支持黄鳝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推动虾鳝种苗繁育、基地标准化建设、精深加工等协同发展;湖北、江西、安徽、江苏等省以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项目为抓手,打造“健康养殖—现代加工—高效流通—连锁餐饮—文化旅游”全链条的小龙虾产业集群;天津打造稻田蟹、稻蟹米品牌,与市场上普通河蟹和大米相比,稻田蟹、稻蟹米平均单价每斤高出5元左右。

《报告》预计,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稻渔综合种养产业会因有利的政策环境、稳固的产业基础、旺盛的市场需求,仍将处于重要的发展窗口期。但同时,我国稻渔综合种养产业仍面临一些制约高质量发展的问题和挑战。一是科技支撑有待加强。基础理论研究不足,对模式理论解析和技术创新的指导与支撑不够;当前模式和配套技术的创新力不足,稳定性和效益有待提高;适宜稻渔共作轮作系统的水稻和水产品种还比较少。二是产业链条有待升级。稻渔综合种养以供应原料、卖初级产品为主,产地水产品加工和物流体系、加工和综合利用率需要进一步提升;稻渔综合种养多种功能挖掘拓展不充分,产业融合层次不高。三是组织化程度有待提高。稻渔综合种养仍以小农生产为主,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快速发展,但普遍面临人才短缺、从业者老龄化等问题,经营水平有待提高,涉农龙头企业数量少,且普遍存在产业结构单一、产业链条短等问题,自身发展质量和联农带农作用有待提高。

《报告》针对上述问题和高质量发展需要,提出以下发展建议。

一是巩固和发展种养规模。各地应根据稻田、水和光热资源禀赋、市场需求和产业实际,科学制定并落实稻渔综合种养产业发展规划,明确优先发展区域、种养模式和品种,避免“一刀切”和盲目发展。

二是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以大面积单产提升、保护耕地和节约利用水资源、绿色低碳高效等为目标,加快突破稻渔综合种养基础理论、品种创制、技术和模式创新集成等难题。加强稻渔系统生物群体协同作用机理、生态系统物质流能量流及其调控途径、稻田养殖承载力、减肥减药节水机制、碳源碳汇调节、生态服务价值等基础理论研究。加快适宜水稻和水产品种筛选、种质创新和新品种选育,支持规模化繁育,提升良种供应能力。加强智能化精准化机械设备的研制和推广应用,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无人。强化标准支撑引领,建立健全全产业链标准体系。

三是推动产业集群发展。加快培育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经营和服务主体,引导主体和小农户建立多种利益联结机制,鼓励主体开展各类生产性经营性服务,推广各类生产托管服务,增强主体对小农户的引领、带动和服务能力。鼓励稻田向新型经营主体流转,推进适度规模经营,鼓励整县、整乡(镇)推进,促进形成集中连片、规模发展的格局。

四是促进三产深度融合。发挥农产品加工业在贯通产加销的中心点作用,推动初加工产能向乡镇下沉,精深加工和副产物综合利用加工产能向优势产区和流通节点集中,推动稻米和水产品初加工、精深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加工协调发展,推动加工与市场、加工与营养健康、休闲旅游、教育文化、健康养生和电子商务等农村产业有机融合。

详见《中国食品报》(2024年7月30日6版)

排版、美编:林倩

审核:欧阳美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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