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信用中国网站披露,因不正当竞争行为,江苏豪森药业集团有限公司近日被恩施市市场监管局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被罚没总额超2500万元。
事件概述
经查,豪森药业全资子公司江苏恒特医药销售有限公司的三名药品信息顾问在负责恩施地区甲磺酸氟马替尼片、甲磺酸阿美替尼片的推广工作中,邀请医生参加学术活动时存在违规行为。具体情况为:回答一份问卷调研可获得1000元劳务费,完成一次文献点评可获得2000-3000元劳务费,会议设主持、讲者和点评(讨论)等角色,不同角色对应不同劳务费,每次1000-3000元不等。
2021年以来,江苏恒特药品信息顾问许某、刘某某和杨某负责豪森药业生产的甲磺酸氟马替尼片(以下简称氟马替尼)和甲磺酸阿美替尼片(以下简称阿美替尼)在恩施地区的推广工作。其中许某负责氟马替尼的推广,邀请了恩施州中心医院、湖北民族大学附属民大医院血液科的部分医生参加学术活动;刘某某负责州中心医院阿美替尼的推广,邀请了肿瘤科、呼吸科的部分医生参加学术活动;杨某负责民大医院阿美替尼的推广,邀请了肿瘤科的部分医生参加学术活动。3人共计邀请了46名医生在当事人合作公司搭建的平台上参加各类学术活动,学术活动主要包括线上会议、问卷调研、文献点评和线下科室会。
2022年4月1日,豪森药业与全程网络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对方为其开发具有会议、问卷调研和文献点评功能的《学术活动管理平台》,即“全程”微信公众号,并委托大熊(河南)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等对参与学术活动且通过后台质检的医生付费,恩施州内39名医生受邀在公众号上参与学术活动,获得59.69万元劳务费。
2022年6月1日,豪森药业又与睿颐曜达(天津)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市场研究服务协议》合作协议,通过对方自建的睿颐医患一体化管理平台(医盟荟)向全国招募相应临床研究者。截止到活动结束,恩施州内13名医生受邀在平台上实名注册参与了该项目,获得3.68万元劳务费。
2023年4月1日,豪森药业与河南省易惠利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由对方开发具有会议、问卷调研和文献点评功能的《学术活动管理平台》,即“易惠利”微信公众号。恩施州内33名医生受邀在公众号上参与了学术活动,获得22.65万元劳务费。
经调查核实,许某、刘某某、杨某共邀请了州中心医院和民大医院46名医生在多个平台上参加学术活动,共计获得劳务费86.02万元。
恩施市市场监管局认定豪森药业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并没收违法所得2344.28万元,罚款210万元。
结语
此次江苏豪森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因不正当竞争行为被恩施市市场监管局重罚,不仅彰显了监管部门对于维护市场秩序、保护公平竞争环境的坚定决心,也再次向所有市场参与者敲响了警钟:无论企业规模大小,都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以诚信经营为本。对于企业而言,这既是一次深刻的教训,也是推动自身合规建设、提升品牌形象的重要契机。未来,企业应当更加注重自律,强化内部管理,确保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以合法合规的方式赢得市场与消费者的认可。
来源 | 医药人俱乐部、医声医事
编辑 | 于杏林 何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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