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暇时到宠物咖啡馆,撸撸可爱的“毛孩子”,是很多人喜欢的休闲方式。可如果撸猫时被抓伤,责任该如何承担呢?
网友咨询:
“猫咖”店里撸猫被抓伤,找谁承担责任?
常乐律师解答:
经营猫咖,提供“撸猫”服务,应对其饲养的动物采取安全管理措施。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
店内贴有的“发生猫咪伤人,概不负责”的公告,属于违规的格式合同的免责条款。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或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无效;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同样无效。
常乐律师补充:
尽管宠物呆萌可爱、性格温顺,但由于各种不可控因素,仍然会有少部分消费者在店内被萌宠抓伤。面对萌宠体验等新兴业态,消费者在亲近宠物时,一定要注意自身安全。消费者进入能直接接触到宠物的消费场所时,应当遵守场所的有关规定并服从管理,避免对宠物进行不当诱弄、拍打、追逐、恐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 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
常乐律师
现为北京德恒(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常乐律师自执业以来,本着对当事人严格负责的态度,在办案中勤勉尽职、细心敏锐,常怀一颗高度责任心,全心全意为当事人服务,最大限度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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