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山之势,巍巍浩荡
锣鼓喧嚣,绝技层出”
是真人还是木偶?是杂技还是戏曲?
它的每一次亮相,都让人惊艳称奇!
它便是遗落在民间的艺术瑰宝,是江油首个也是迄今为止唯一一个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青林口高抬戏。
壹
历史渊源
青林口高抬戏历史悠久,最早可追溯到清朝乾隆年间,当时有青林口人在闽粤一带做官,回乡时将岭南一带的民间“高抬戏”艺术带了回来,从形式和内容上看,青林口高抬戏与我国南方的“飘色”“抬阁”有很高的相似度,这显然是受到了清代“湖广填四川”移民潮的影响。当时青林口古镇是三县交汇的捷径要道,有“一脚踏三县”之誉,每年的农历二月初一,青林口古镇在当地会首和有识之士的主持下,唱七天大戏,表演者们用师灯、彩船、戏装八仙开道、高抬文昌神像,鼓乐笙箫,十里八乡,观者如潮。民间艺术经乡人传承改进成为新的民俗,便成为了我们今天看到的高抬戏。
贰
特色亮点
高抬戏的特点在于不需要舞台戏楼,它将传统戏剧造型与民间绑扎工艺巧妙结合在一起,以特制方桌为表演舞台,中心有一铁杆,铁杆分上下两层,每层各扮一人,其造型采用了民间传统年画的构图方式,看起来十分夸张,通过“高抬”将人物悬于空中,以人力托起移动,有飘然若仙之感,这样的表演形式可谓“人不看戏、戏看人”,和传统戏剧有明显区别。
高抬戏表演者要求为10岁左右孩童,身高需严格控制在1.2-1.3米之间,他们身着戏服,上面一层以旦角为主,多以“金鸡独立”等特定造型站在刀、枪、剑、戟等道具上,如《穆桂英打雁》剧目,上层的旦角穆桂英就踩在下层孟良的斧上,如此更具观赏性和趣味性。
叁
非遗传承
根据目前的资料,最早可追溯到第五代传承人,经过代代相传,如今已传承至第九代。
第五代传承人
符有成(1910-1961)、符有地(1912-1966):
青林口人,高抬戏名师,从小就参与高抬戏表演和绑扎工作,从上世纪二、三十年代起,每年的农历二月初一文昌会组织在青林口火神庙、半边街、新街巡游表演。
第六代传承人
邓天志(1922-1998)、聂学明(1930-1993)
青林口人,师从符有成、符有地,1940年从艺至1970年。
第七代传承人
石永科(1941-2016)
青林口人,师从邓天志、聂学明,1970年从艺至2000年。
第八代传承人
符恒余(1954-2010)、邓均朝(1947-)
青林口人,国家级非遗名录青林口高抬戏项目代表性传承人,1980年从艺至今。
邓均朝
1982年绵阳西交会表演获得一等奖
1988年江油建市时表演获得一等奖
纪念李白诞辰1300周年及民间艺术节获得一等奖
2006年代表四川省参加全国第八届民间艺术节,获得“山花奖”
2009年6月,被列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
2015年参加央视"记住乡愁”栏目
2015年6月参加绵阳首届非遗文艺汇演,获得“特等奖”。
第九代传承人
邓虎朝(1969-)青林口人,2000年从艺至今,2015年被授予“江油市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称号。
李本华(1969-)青林口人,2007从艺至今,2021年被授予“绵阳市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称号。
聂建璋(1971-)青林口人,1981年从艺至今,2019年被授予“绵阳市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称号。
邓虎朝
李本华
聂建璋
肆
获得荣誉
2006年国庆期间,青林口高抬戏将川剧“变脸”“吐火”两大绝活融入到表演中,在“第八届中国民间文艺山花奖”中国首届民间飘色(抬阁)艺术展演中,作为四川省参展的唯一节目精彩亮相,因其具有浓厚的地域性、民族性和艺术性等特点,得到了评委的一致肯定,荣获“第八届中国民间文艺山花奖”
2008年6月,第三个“文化遗产日”,国务院公布了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江油市青林口高抬戏榜上有名,成为我市第一个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非物质文化遗产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宝贵的民间艺术财富,传承人们守着最美的乡愁,用一代又一代的匠心传承,让中华民族优秀的传统文化在历史长河中永演不息、永唱不衰。
(来源:诗意江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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