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文创作激励计划#
2012年9月18日下午6点多,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勐腊县的卢荣新正在家里忙碌地搬运农作用的机器。这时,一群身穿制服的警察来到卢荣新的家里,他看到警察后十分疑惑的问道:“我前两天不是去派出所接受过问话了吗?警察同志,你们怎么又来了,是需要我配合调查吗?”不曾想警方却十分严肃地出示了一份传唤证,用十分冰冷的语气说道:“我们现在怀疑你涉嫌强奸杀人,请你跟我们回去接受调查!
那冰冷的语气和冷漠的眼神让卢荣新瞬间感觉像是掉进了冰窖里一样,仿佛自己就是警察口中的杀人犯,他就这么稀里糊涂的被警察带上了警车。等到卢荣新回过神来时,透过警车的玻璃,他的耳边传来老母亲焦急地呼喊,此刻他的心里只有无尽地懊悔,自己当初就不该去凑那个热闹!时隔四天后,一个惊人的噩耗传回卢荣新的家里,警方宣布破案了,卢荣新承认了自己强奸杀人的事实!可卢荣新的母亲心里十分清楚,儿子在案发当天一直跟十多个朋友一起喝酒,根本就不可能是作案凶手!而更令人不解的是,卢荣新既然有不在场证明,为什么还要承认犯罪事实呢?其实卢荣新的心里是一肚子的苦水,而他能做的只有不停地上诉,终于在四年后案子迎来了惊天大反转,事实的真相究竟是怎样的呢?
看热闹看出大麻烦
1972年8月25日,卢荣新出生在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勐腊县的一个山村。卢荣新没有什么文化,本身就不怎么热爱学习,初中毕业后就辍学回家,每天做农活成了他的日常。到了适婚的年龄后,卢荣新便匆匆完结了婚姻大事,讨了个老婆结婚生子,一家三口生活虽然不怎么富裕,但是也还算幸福。可卢荣新有一个让老婆十分讨厌的习惯,他一有闲工夫就会邀上几个好朋友喝酒,每次一喝就是一整天。起初卢荣新的老婆觉得也没什么,反正没什么农活可做,喝点酒消遣一下也无可厚非。可时间长了以后卢荣新却养成了坏习惯,对于地里的农活也不上心,老婆终于忍无可忍提出了离婚的请求。卢荣新同意了离婚的请求,但是坚持把女儿留在了身边,从那时候开始卢荣新彻底没了拘束,几乎是三天两头地喝酒。2012年9月10日,这天早上,卢荣新想着闲来无事,便联系了十多个同村好友一起喝酒聊天。一群人一喝就喝到了晚上,八点多的时候,出去买酒回来的朋友带回了一则重磅新闻,刚进门就迫不及待的说道:“隔壁村死人了!你们猜是谁?”紧接着大家就开始你一言我一语地讨论起来,买酒的朋友见大家都没有猜到点子上,便制止众人公布了答案:“死的是十里八乡有名的大美女邓丽!”“怎么会是她,这太可惜了,到底是怎么回事啊?”“听说是邓丽在苞谷地里干活,到了天黑一直没回家,最后在苞谷地里找到了尸体,还是被奸杀的!”“这哪个畜生干的,太不是东西了!听说邓丽性格很好,夫妻俩也没跟谁结过仇,怎么会遇到这样的事!”
卢荣新对于邓丽这个名字略有耳闻,但也只是听说邓丽长得很漂亮,没有什么接触,不过邓丽的老公倒是跟卢荣新打过几次照面,但也只是萍水相逢,没有过多的交集。第二天,卢荣新醒来后感觉头昏昏沉沉,吃了早饭后想起昨天在酒局上听说的杀人案感觉十分的好奇,便跟着人群一路走到了案发地点。现场已经被拉起了警戒线,许多警察正在紧密细致地进行勘察,卢荣新本以为有什么热闹可看,结果尸体早已经被运走,现场也已经被封锁起来,只有一群人围着议论纷纷看热闹。卢荣新觉得没什么看头便离开了,而他没有想到的是,正是自己出现在案发现场周围,才被警方给盯上了。当时有警察注意到了围观的群众,同样看到了卢荣新,但卢荣新看上去跟其他人不太一样,既不跟着讨论也没有表露出怜悯或者愤怒的情绪。而且卢荣新看了一眼后便匆匆离开了,这个细节看上去十分的可疑,根据犯罪心理学的研究,凶手有很大的概率会重返案发现场。至于这其中的心理活动,无外乎就是回味当时的感觉,再就是看一下自己有没有露出什么破绽,留下了什么不该留下的东西。误打误撞被认成了嫌疑人的卢荣新此刻却浑然不知,回到村子里后继续叫上朋友一起喝酒。直到案发后的第三天,也就是2012年9月12日,这天早上卢荣新刚从表弟家回来,喝了一天的酒睡醒后还是有些迷迷糊糊,走路还有些不稳。离着老远卢荣新就看到家门口站着几位身穿制服的警察,走近后他被告知自己成了怀疑对象,要跟着回去配合调查。卢荣新当时就懵了,自己压根都不认识邓丽,怎么会被怀疑成了杀人凶手呢?但是他也清楚配合调查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即使再不理解也无法拒绝,于是便跟着去了派出所。卢荣新到了派出所后警察要求给他检查身体,并采集血样,他开始感觉到事情有些不对劲,似乎警察不是有些怀疑,而是把自己当成了重大嫌疑人。一时间就连卢荣新都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真的杀了人,难道自己有精神分裂症?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杀害了邓丽?那也不应该啊,就算自己记不清了还有那么多朋友都可以为自己作证呢。正当卢荣新疑惑不解时,两位警察将他叫到了问询室,他刚落座警察就直接发问道:“三天前,你们邻村发生了一起命案,死者是28岁的邓丽,你认识吗?”卢荣新看着警察手中的照片摇了摇头说道:“我不认识她,就是听说她长得挺漂亮。”警察继续追问道:“不认识你第二天为什么会出现在案发现场附近,待了没一会又匆忙离开了?”卢荣新如实回答道:“我就是听说了以后想去看看热闹,结果都已经拉起警戒线了,什么也看不到就回去了。”
这时,审讯室的门突然被打开,一名警察送来一份报告,负责询问的警察看了以后说道:“你的身上有28处不同程度的伤痕和皮下出血点,说说吧怎么回事?”看着警察手中的照片,自己身上确实有许多伤痕,但是卢荣新想破了脑袋也没想起来这些伤痕是怎么弄的,看着警察锐利的眼神,卢荣新急得额头直冒虚汗,最后他只能回答说不知道。卢荣新的心里也很清楚,“不知道”这个回答警方肯定是不会相信,但他确实不知道这些伤是哪里来的,比较合理的猜测就是喝多了以后摔的、撞的。果然,卢荣新的回答引起了警方的怀疑,当天晚上他就被当做重大嫌疑人移交给了勐腊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在移交的途中,卢荣新的心里十分的懊悔当初自己就不该去凑那个热闹,这下倒好,稀里糊涂成了嫌疑人。可是转念一想,警方办案讲究的是证据,既然自己没有做过这些事情,警察也不会无缘无故冤枉自己,要对公安机关有信心,一定会还自己清白!
稀里糊涂被判死缓
卢荣新被移交给勐腊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后,并没有继续接受询问,而是在看守所里住了一夜。说起来这还是卢荣新第一次在看守所里过夜,他最担心的还是家里的老母亲和女儿,她们也一定很担心自己。第二天一早,卢荣新就被警察叫醒并被带到审讯室,一开始警察只是询问一些普通的问题,卢荣新也是对答如流,没有任何的隐瞒。
紧接着警察切入正题,拿出几张照片交给卢荣新进行辨认,他接过照片后发现照片中是发卡、小花帽和背包等物品,看拍摄的背景应该就是邓丽遇害的那片苞谷地。看完照片后卢荣新抬起头,望着警察回答道:“我没有见过这些东西。”“2012年9月10日下午你在哪里?在做什么?”卢荣新想了一下回答道:“跟十多个同村的朋友一起喝酒,一整天都在喝酒,他们都可以给我作证。”警察又接着问道:“你中间就没有出去过吗?”卢荣新仔细回忆了一下后回答道:“出去过,去上厕所,但上完厕所接着就回去了。”警方却并不相信卢荣新的这一套说辞,反复询问卢荣新案发当天的行动轨迹,卢荣新不知道回答了多少遍,几乎已经到了倒背如流的程度。一直到9月15号早上,经历了两天的审讯后,卢荣新依旧坚称自己当天一直在跟朋友喝酒,跟这起案子没有任何关系。警方也没有确凿的证据证明卢荣新与此案有关,便将他放了回去,卢荣新以为自己终于洗清了嫌疑,也没将此事放在心上。可9月18号这天下午六点多,正在家里搬运机器的卢荣新再次被警方带走,他万万没有想到接下来发生的一切将会给他以后的生活带来巨大的创伤。从被带进审讯室的那一刻起,卢荣新就感觉到警察这次找自己来似乎并不是配合调查,而是有其他的目的,将自己当做凶手来审。一上来警察就拿出一张检验报告,对卢荣新厉声说道:“我们在案发现场的证物(丢在小河沟里的锄头)上面提取到了嫌疑人的DNA,自己看看结果吧!”卢荣新看着手里的检验报告,上面显示自己的DNA与证物上提取到的DNA经过检测后确认一致,他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这完全就是子虚乌有的事情。卢荣新十分清醒地确认自己根本没有接触到什么锄头,也不知道这份报告是怎么得出来的,更加不知道该怎么为自己辩解。这次警方的审讯手段也不同于以往,从下午一直审到凌晨也没有停止审讯,这对卢荣新来说是巨大的煎熬,他明知道自己没有杀人,却只能翻来覆去回答一遍又一遍的审问,不知道该怎么证明自己的清白。卢荣新都已经快睡着时,面前的两位警察突然起身,就当他以为审讯终于结束时,又进来两位警察继续审问,根本不给他休息的机会。在这种车轮战术的审讯下,卢荣新的神经像一根紧绷的弦,说不定什么时候就会精神崩溃,心里也承受着巨大的压力。长达两天的审问,卢荣新接近50多个小时没有合眼,一遍又一遍地重复问话,导致他的精神已经开始恍惚,对于任何问题都只是用点头和摇头来回应。
这时,警察突然拿出一份供词,卢荣新看都没看,以为就是自己刚才问话的记录,便签上字按了手印,却没想到这是一份有罪供述,也是八份笔录中唯一一份有罪供述的笔录。供词中写道:案发当天下午六点多,卢荣新在邻居家跟朋友一起喝酒,出去上厕所方便时看到了远处苞谷地里有个穿花衣服的女人,于是就起了邪念,悄悄地尾随女子,趁其不备将其扑倒实施了侵犯。事后害怕女子会报警,便用女子随身携带的锄头杀害了女子,并把锄头丢在了附近的小河沟里,紧接着就逃离了案发现场,回到邻居家中继续喝酒,装作什么事情也没有发生。
审讯结束时已经是9月22日的凌晨,警方几乎是马不停歇地就带着卢荣新去指认了现场。
卢荣新几十个小时没有合眼,脚底下像踩了棉花似的,路都走不稳,甚至人也并不清醒,有好几处都是旁边的警察提醒才进行的指认,他本人感觉就像做梦一样,根本就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2014年6月9日,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数罪并罚,最终判处卢荣新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卢荣新心中充满了无尽地委屈,跟他拥有一样想法的还有他的家人。卢荣新的家人始终都不愿相信这个结果,但不知道为什么卢荣新会承认自己没有做过的事情。难道卢荣新的下半辈子就要被关在监狱里了吗?他无法接受这个结果,在亲人探视时讲述了自己的经历,并一再强调自己没有杀人,可卢荣新也没有证据证明自己的清白,他又能怎样为自己脱罪呢?
四年蒙冤终于平反
卢荣新的母亲为了这件事情也是操碎了心,从得知审判结果的那一天起就开始在村子里奔波,向那些跟卢荣新一起喝酒的朋友打听。
最终,卢荣新的母亲通过种种线索确认自己的儿子不是杀人犯,首先最重要的就是卢荣新没有作案时间。案发当天卢荣新一直玩到晚上十点多才回家,而这一整天他跟朋友们都没有分开过,他的朋友也可以为他证实。其次,卢荣新利用上厕所的时间实施作案的说法也站不住脚,两个村子相隔五六百米远,中间还隔着一条一米宽的小河,小河与香蕉地之间还有一条又深又宽的沟。即使是一个神志清醒的人想要越过这条深沟都十分困难,更不要说喝了一天酒的卢荣新。假设卢荣新真的越过了这条深沟,也穿过了小河,最终实施了作案,且不说时间够不够充裕,卢荣新回来后没有表现出任何的异常,也没有换衣服,身上却没有踩过泥水的印记。如此看来卢荣新的有罪供述简直是漏洞百出,可最关键的那份DNA比对报告却没有人能够解释,这也是唯一一条客观证据。卢荣新的母亲虽然不知道怎么样可以帮助儿子洗刷冤屈,但她经常看新闻,有些被冤枉的人隔了七八年才翻案,还有的行刑以后才被证明清白,不管结果怎样,她相信政府和法律会还儿子一个公道。卢荣新本人更是不能接受这个审判结果,他提出了上诉,要求检察机关对此案进行重新审查,正是检察机关的介入,才终于为卢荣新鸣冤昭雪,也成功将真正的凶手绳之以法。根据检察院检察官的调查,发现认定卢荣新有罪的证据几乎都存在不合规、不合法的地方。
卢荣新的供词中说的是用锄头将邓丽杀害,可尸检报告中明明写着邓丽的死因是机械性窒息。而且,卢荣新供述他看见邓丽时是身穿花衣服,可邓丽的丈夫却清楚地记得邓丽当天穿的是一件蓝色上衣。
那件蓝色上衣在案发现场并没有找到,卢荣新的供词中也没有交代蓝色上衣的去向。
邓丽的丈夫还表示,邓丽一直都带着一副银手镯,发现尸体时那对银手镯却不翼而飞,对于这一点卢荣新的供词中更是一个字都没有提到。就当检察院的同志准备调取卢荣新接受审问时的监控录像进一步展开调查时,更多地疑点也随之而来。根据勐腊县公安局提交的审讯记录来看,卢荣新唯一一次做出有罪供述的审讯时间是2012年9月21日22时47分到次日1时08分。
而审讯录像的起止时间却是2012年9月21日22时整到次日1时49分,那么后面的那41分钟里到底发生了什么?又或者是时间记录出现错误?除此之外,勐腊县公安局提供的审讯录像只有画面却没有声音,当时负责审讯的警察和卢荣新之间的谈话内容根本无从查证,也就不能排除卢荣新是在被引导的情况下做出的有罪供述。而且卢荣新认罪时的审讯地点也与其他几次有所不同,并非在看守所进行,检察官经过查证后确定审讯地点在勐腊县公安局的办案中心,对此警方又会作何解释呢?警方给出的解释是,当时看守所正在进行改造,所以在得到领导批准的情况下将审讯地点转移到了公安局,至于设备没有录入声音是因为机器出了故障。而对卢荣新进行定罪的唯一客观性证据就是锄头上面提取到的DNA,检察机关对此也申请复检,最终得到的结果证实锄头柄部并未检测出卢荣新的DNA。如此一来几乎所有的证据都被推翻,也就意味着此案的凶手应该另有其人,云南省人民检察院立刻要求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另一边,检察院的工作人员也一直在积极寻找能够证明卢荣新无罪的证据,在现场勘查到一根不属于死者也不属于卢荣新的毛发后,这起案件又迎来了新的转机。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将此案通报到了云南省公安厅,并委托司法鉴定中心对案件中存在的物证逐一进行重新鉴定。这几年司法鉴定技术也在不断地革新,果真发现了新的线索,提取到了一个不属于死者以及死者丈夫,也不属于卢荣新的DNA,这不仅证明了卢荣新无罪,更证明凶手另有其人。公安厅与检察院立刻成立了专门的调查组,随后向勐腊县公安局发出重新彻查此案的公函,并且为了保证公平公正,要求原办案人员回避,将案件交由异地的普洱市人民检察院进行审理起诉。而通过目前的技术手段,侦查人员很快就锁定了那个隐藏在背后的真凶,他就是跟卢荣新同村的洪树华。案发时洪树华年仅17岁,因为是未成年,而且案发前洪树华右手受伤刚做过手术,可能在行动上有所不便,因此警方当时并没有将他纳入侦查范围。
警方对洪树华进行了34次审讯,在这个过程中分析出28个与现场吻合的关键点,这28个关键点是非凶手不可能知道的信息。
当然为了确保审讯过程的合法合规,每一次的审讯都有同步录音录像,认罪伏法后,洪树华情绪彻底宣泄出来,这些年他一直感觉对不起卢荣新。洪树华哭着对警察忏悔道:“我很想说,对不起,害你(卢荣新)在看守所里蹲了那么久,四年多了,我也曾想过自首,但是最终我一直都没有,我想真心的对他道歉。”真实的案发经过其实是洪树华在案发当天,就在附近的山上打鸟,无意中看到了正在做农活的邓丽,没能控制住欲望才铸成了大错。
真正的凶手浮出水面,卢荣新的罪证也就不证自清,最终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7年1月6日宣判卢荣新有罪证据不足,无罪释放。从卢荣新被带走的那天起,到无罪释放这天为止经过了1570天,这1570天里卢荣新的内心有多么煎熬,有多少苦楚谁也无法感同身受,幸运的是他终于重获自由和清白。2017年1月21日,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洪树华案进行了审理,洪树华因犯案时未满18岁,从轻发落,而数罪并罚,最终决定执行无期徒刑。一时的冲动不仅毁了自己半生,更险些摧毁了一个美好的家庭,或许卢荣新内心的阴影要用一生去疗愈。2018年1月21日,西双版纳中院支付了卢荣新被侵犯人身自由1570天的人身自由赔偿金40万余元、精神抚慰金20万余元,两项合计60.9686万元,卢荣新对于赔偿金额也没有提出异议。
或许在卢荣新的心里现在的结果已经是最好了,能够再见到家人,跟母亲和女儿一起生活就已经知足。2018年2月1日,这起案件入选“2017年推动法治进程十大案件”,卢荣新案被纠正以后,云南省的有关部门也启动了追责程序。在此案中除了一些客观条件外,确实存在一些违规、违法的操作,以及在办案过程中的主观思想错误,涉及的人员也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案件#
#重案#
#冤案申诉#
#在头条看见彼此#
#我要上头条#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