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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8日,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下面简称《决定》),在第九大项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中,第35条健全公正执法司法体制机制里,明确提出建立轻微犯罪记录封存制度!这一重大法治进程具有深远的含义。
然而,对中央高瞻远瞩的决定,头条平台上的某君居然大放厥词,公然与党中央的决议唱反调。真不知道头条平台是如何过审的?
我们可以看看这位“斯仁”先生的观点:
先不说这位“斯仁”先生是不是“英美特工”,只能说他的思想陈旧、过时,既不清楚当前犯罪刑罚构成数据,更不清楚社会保持和谐稳定的必要条件。
乱世用重典,以儆效尤。
而在当前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盛世发展中,社会的包容性正逐步得以展现。
重刑犯罪趋势逐渐减少,以“帮信”“酒驾”等轻刑犯罪类型逐年上升,是现实,而对这些众多的轻刑犯罪刑释人员给出路,是社会的要求,是社会和谐稳定的要求,是体现宪法公民权适用平等的要求。
个人有意见,思想没转过弯,也能理解,加强学习就是了,在网上大呼小叫,不被人骂成汉奸,也要落个无知的名声。
在此,心语谈谈对轻微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的理解:
一、政策不再是提案已决定落实
首先要明确的是,这次实施的《决定》是经过中央委员会大会通过的,就是说不再是之前全国两会中的提案或议案,是要下一步真正去落实的政策!所以,无需再去讨论该不该建立的问题,而是如何实施,尽快实施!
这对于饱受轻罪案底折磨的人来说,是一次改写人生的机会,而社区矫正也终于迎来它真正的意义,可以说是我国法治进程的一个重要里程碑!
二、轻微前科封存制度的重大意义
长期以来,我国的前科报告制度一刀切地将判刑1年和20年的划等号,通俗一点就是酒驾和强奸、贩毒没什么区别。虽然刑期有长短,但是犯罪附随后果基本上是一样的,一样终身案底,一样株连三代,一样一辈子开不出无犯罪记录证明。
这就让轻罪前科人员无法再回头,无论怎么悔改,日后表现如何,都没有现实价值。
《监狱法》规定,刑满释放人员享有公民权,与所有公民享有同等权利。
所以轻罪前科封存制度的落实,对于轻罪人员的改过自新和消除社会对立面有着重要的意义!从轻罪开始,逐渐到对社会危害性不大的非“八类重罪”的刑释人员给出路,给谋生手段,社会才会更和谐和稳定。
三、哪些人将会是第一批受益者
此次《决定》中提到的是轻微犯罪,也就是刑罚中被判处拘役、管制或者缓刑的人,一般不包括实刑,既有期徒刑,所以被判处1年以上且不是缓刑的人员,可能还要再等一等。
近些年来,大批因酒驾入刑的被判处拘役的、轻微打架斗殴被判缓刑的人员,将会是第一批受益者。当然政策肯定有它的规定,不是说被判了轻罪就一定能符合政策,现实表现不好、累犯或者性犯罪肯定不在封存范围内,具体还是要看最终的实施细则。
我在之前的文章中曾经提到轻罪前科消灭制度的意义,世界上很多国家已实施多年,其利大于弊是不争的事实。幸好文章发表时间不长,中央的决定就出台了,不是心语未卜先知,因为这是趋势,是中央审时度势做出的决定。
经过这些年在多位人大代表的不断推动下,属于中国的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终于迎来了实质性进展,虽然先来的不是前科消灭,但是“封存”已经是我国保护人权问题的重大突破!
正如《决定》中提到的:坚持正确人权观,加强人权执法司法保障,健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障机制,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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