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一则号称“累计培训10万+人次好评如潮、10多年人资专业+律所工作经验......”法律宣讲人的直播宣传海报,在网络上火了。有律师的评价是,这不是给法律行业招黑吗?这是打着普法的名义,教企业不遵守法律规定吗?
海报宣传,听了她的直播,可以学到“中高层人员、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人员岗位应如何约定?”、“每周工作6天,每天8小时,如何规避加班的风险?”等等,核心的主旨就是,“企业如何单方面减低员工薪资”。
有网友评论道,根据法律规定,企业要降低员工的薪酬,需要跟员工达成书面上一致,需要修改劳动合同的约定,私自减低是无效的违法的。所谓的通过授课传授企业降低职工工资待遇的方式,无非就是充分利用势力强弱、法律知识不对称的非法律或不诚信手段。
如此的法律人授课方式,无非就是对企业无限降低用工成本的所好,俨然忘了,营造法治环境,构建和谐社会,不仅是每个正直之人应该具备的自我道德约束,更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害人终害己的基本社会运行规律。
具体到授课人标榜的法律人身份,引导社会成员正确的遵守法律法规,勇于承担自己的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不仅是国家对法律行业从业人员的基本要求,更是法律人作为一个职业,取信于社会的行业立身之根本。
身为法律人,却在教授别人以规避法律规定为能事,无异于端着法律人的饭碗,在干着砸法律这行饭碗的事情。也不想想,那些听课学到了通过不遵守法律规则而获利的企业主,那些被企业利用潜规则坑害了合法权益的员工,此后会如何评价这些所谓的法律授课人?今后会如何看待法律行业及其从业人员?当一个行业没有了社会信任,从业人员会遭受什么社会待遇?
犹如昨天《如何解?照我说的写,否则你懂得》(点击蓝字可阅读)一文中提到的,在现在的某些企业,用人单位让在职的员工书写或签字所谓的“自愿放弃年休假(社保缴纳、加班费)志愿书”,否则就不予录用或辞退;要求离职员工签署“双方不存在任何经济纠纷,离职补偿已经一次性付清”,否则就不办理离职手续等等。
企业之所以学会了如此操作,跟某些法律人明白了某些执法人员、司法人员缺乏职业担当、执法或司法判出了一些违背基本社会常识案例之后,不断向企业管理人员的传授分不开的。就像网上流传的,打官司讲证据,可骗子往往具有完美的证据链条,每个骗子的背后,大多有法律人为其设计合法的证据链。
近期,接连发生企业管理人员对主张劳动权益的员工喊出,“你去官司吧”的视频。某公司高管“气焰嚣张”的威胁声称要走法律程序的员工:我告诉你,我现在就违法解除你!男子反问,你凭什么违法解除呢?女高管答道,我违法你管得着吗?男子接着问,那要按照法律办呀?女高管蔑视地说道,我是违法解除,你听不懂人话啊!男子说:我要去劳动局讨要说法!
女子长篇大论、气势汹汹的不屑道:你现在就可以去啊!你现在就走,现在就收拾东西立即走人。我现在取消你一切权限,不允许再进入我的公司。你可以去等,咱慢慢打官司,劳动仲裁一审、二审,我有的是人,我慢慢等着你,你试试看,我让你两年半找不到工作,我有饭吃,你自己想明白吧......
企业“HR”为何敢如此的嚣张,是不是也是某些法律培训师的功劳?如此的方法真的吓退员工了吗?没有!人家不用打官司,一个视频让你上网,不仅这个HR自己要沦为维权者了,连企业也跟着栽了大跟头了。这就是那些所谓的“法律培训师”的成果?
大家发现了没有,现在很多人已经不去探求法律的正确理解了,学习法律知识的目的,或是学了法律知识的运用上,完全是根据自己的利益需要,随意的解释和适用法律规定。法律规定,对自己有利就适用,对自己不利就制造条件或甚至阻碍,对自己不予适用。
例如,有视频显示,一小区业主将车停到了别的业主车位上,面对车主的挪车要求,还在“理直气壮”的叫嚷:你说是你的车位,你能拿出产权证明吗?针对对方拍摄其占用车位的视频,反咬一口称对方对自己都成侵权了,属于网络暴力。
还有一则视频显示,一女车主面对交警的查车要求,“理直气壮”的叫嚷:我车开的好好的,你凭什么要差我的车;你让我拿出驾驶证,你有什么权力,拿出依据来......
以上的这些例子,只要深入的学习过正确的法律知识,就会知道他们的“理直气壮”根本经不起法律的推敲,可在现实中遇到这样的胡乱解释和运用法律,去往往是无可奈何。为何会如此?究竟是谁让他们学会了如此地运用法律的?某些法律人难道不应该反思吗?
在某些法律人看来,法律行业,就是一个商业化产业,只要能从委托人或是其他人手里拿到钱,就不必在乎什么法律约束、行业风气、社会影响。不是有案例,某位从司法局退休的人员,向官员传授接受行贿逃离处罚的方法,最后被追究了传授犯罪方法罪吗?
此前也曾经写过,有次朋友向一企业主介绍烟语君是从事法律工作时,对方连思索都没思索的答复道,法律工作,就是律师吗?我们从来不找律师,他们只会鼓动我们打官司,可打官司根本没用。我们解决纠纷,从来不找律师。
某些法律人,真的是在端着法律行业的饭碗,干的却是砸法律行业锅的事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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