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检察院以“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为导向,充分发挥行政检察监督职能,对一起道路运输安全隐患宣告送达检察建议,切实守护群众出行安全。
今年5月,中卫市检察院在应用法律监督模型中发现违法行为人何某某等人被吊销驾驶证后,可能存在未注销经营性道路运输驾驶员资格证的情形,遂将线索移送中宁县检察院进行调查核实。经调查,何某某的情况并非个案。
根据有关规定,经营性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资格颁发对象是驾驶员,从业条件之一就是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如果驾驶证被吊销,就不再具备从业条件,交通运输部门应依法履职,对不具有道路运输从业资格人员依法注销从业资格证,消除道路运输安全隐患。中卫市检察院对交通运输部门未依法履行从业资格监管职责的行政违法行为依法进行立案监督,经调查了解,交通运输部门未与公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没有及时对从业人员异常情况进行研判,导致上述情况发生。
中卫市检察院向交通运输部门宣告送达检察建议,督促其对不具有从业资格的人员依法注销,加强与公安部门协作,及时掌握从业人员机动车驾驶证状态,开展从业人员资格证清理专项工作,强化内部管理,进一步提升行业管理水平。宣告送达会上,交通运输部门负责人对检察建议书指出的问题全部接受,表示将积极进行整改,并举一反三自查自检,严格履职,堵塞制度漏洞。
检察建议公开宣告送达是强化法律监督,提升检察建议刚性的有力举措。2023年以来,中卫市检察机关持续深入开展道路安全和道路运输安全专项监督,主动通过公开宣告方式送达检察建议4份,与被建议单位“面对面送达”“零距离交流”,推动检察建议落地见效,实现检察监督与行政职能部门的良性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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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宁夏检察
编辑 | 刘岩
审核 | 田骁
投稿 | tx3053911(微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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