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 光
典型案例
沪A1S***
▲2024年6月17日5时51分,号牌为沪A1S***的小型轿车在北翟高架南侧七莘路桥,实施了“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违法行为。
处罚:记6分、罚款200元
沪AG99***
▲2024年7月12日16时9分,号牌为沪AG99***的小型普通客车在虹梅高架东侧外环跨线桥,实施了“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违法行为。
处罚:记6分、罚款200元
沪AA34***
▲2024年7月11日16时45分,号牌为沪AA34***的小型普通客车在崧泽高架南侧近崧延N40路段,实施了“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违法行为。
处罚:记6分、罚款200元
沪AA40***
▲2024年6月13日22时22分,号牌为沪AA40***的小型轿车在北翟高架南侧七莘路桥,实施了“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违法行为。
处罚:记6分、罚款200元
(来源:第4焦点上海交警微发布)
值班编辑:陈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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