颐和园团城湖
1994年8月16日上午,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刑警大队值班室接到颐和园公园管理处的报案:在颐和园公园西侧的团城湖,一名钓鱼人在等着鱼咬钩的时候看到远处有东西漂浮而来,漂近了一看,发现是一具女性的尸体,然后马上报告了管理处。
老照片:90年代的报警台
颐和园的钓客
接报后,海淀分局刑警大队的侦查、技术人员以及法医立即驱车赶去颐和园——
女尸头朝下,背朝上在团城湖岸边浮浮沉沉,上身穿着一件针织短袖衬衫,下身的短裤被扒到膝盖处,下体赤裸,将尸体打捞上岸后,由法医进行尸检。
经检查,女尸年龄在35岁左右,头颅顶部有六处钝器伤,脖子处有明显的扼掐痕迹,面部左侧青肿,左眼有乌青(熊猫眼),鼻孔有出血迹象,尸体上没有发现任何痕迹物证,此处不过就是个抛尸现场。
法医尸检表明,结合死者在湖中浸泡的状况看(四肢僵直),死亡时间应该在48小时之前,从外伤程度看生前遭到大力痛殴,还用钝器重伤头部后抛入河中。尸体皮肤褶皱情况看,系被杀死后投入水中。尸体头部的外伤还有碎石片镶嵌在颅骨骨缝中,创口参差不齐,有组织间桥,判断凶器为带尖锐边缘的石块。尸体下体虽然裸露,但阴道内干净,没有检出男性体液,说明凶手虽将死者的短裤扒下,但未对死者进行强暴。
侦查员在对周边寻访查找报失踪的报案,并逐人进行核对。在当天下午,北安河派出所上报了一起失踪,失踪女子——时年36岁的海淀北安河乡村民张秀花的年龄、体貌特征和死者极为相似,经报案人——张秀花的丈夫——东北旺农场职工王刚来现场认尸,确认死者就是张秀花。面对妻子的尸体,王刚表现得悲痛欲绝,当场昏死了过去,被抢救转醒后依然痛哭流涕,此情此景让在场的所有人心中感动不已。
在北安河乡的走访让侦查员们吃了一个接一个的“瓜”。原来,张秀花虽然孩子已经12岁了,但依旧风韵不减当年,其相貌在乡里头数一数二的,是个远近闻名的“潘金莲”,出了名的水性杨花,作风浪荡,先后和好几个男人鬼混过,光叫得出名字的就有六七个,但凡有点廉耻心的提起张秀花都直摇头,并毫不掩饰地表现出对王刚的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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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你们说啊,这个张秀花啊真是没法说嘿,她根本就不爱王刚,终日嫌弃王刚‘娘娘气’,没出息,偏偏那个王刚还特别顺着张秀花,张秀花说往东他不敢往西。这张秀花别看她奔40的人了嘿,到处勾搭野男人,甚至还不避讳着王刚,把那王刚给气得嘿,但又不敢对张秀花喊大声,只能低声下气的求。张秀花哪里肯听啊,照样勾搭别的男人,王刚也没办法,只能生闷气。”
“要我说真是替王刚不值嘿,王刚是把张秀花爱到骨子里头去了,总觉得自己对张秀花的好能让张秀花回心转意跟他好好过日子嘿,偏偏张秀花这个没脸没皮的把王刚对她的好当成驴肝肺,还到处说自己当初瞎了眼,嫁了那么个窝-囊-废,说她当初嫁错了人嘿。”
侦查员们将走访过程中获得的张秀花的七个“相好”一一进行了走访,这些人都表示:他们和张秀花不过就是“各取所需”的鱼水之欢,压根就没有想过要取王刚而代之,也没有和张秀花有什么不共戴天的仇恨。通过核实过去48小时这些人的活动轨迹,证实这几个“相好”的都没有作案时间且每一段时间的行动轨迹都有证明人可以来证明,因此排除了这几个“相好”的嫌疑。
这时,热心的村民又提供了一条线索:“张秀花最近又和邻村的一个比她小三岁的‘狗胜’勾搭上了。‘狗胜’今年33了,家里有车有房有存款,但就是没说上媳妇,‘狗胜’瞧不上那些20多的年轻姑娘,偏偏就被张秀花这个快40的女人迷得五迷三道的,可把‘狗胜’他爹妈给气疯了嘿,他们哪里允许‘狗胜’和这么一个‘潘金莲’相好啊,‘狗胜’这孩子还真听他爹妈的话嘿,就跟张秀花说要断了,结果这张秀花还不乐意了,还一直死缠着‘狗胜’不放,就跟那天桥卖的狗皮膏药似的嘿!‘狗胜’被张秀花这么迷魂汤一灌,结果到现在还没断得了嘿!”
“张秀花失踪的8月14日晚上,张秀花一直和‘狗胜’在一起,一直腻歪到夜里12点嘿,然后张秀花就失踪了。”
侦查员掌握了这条重要线索后,立即传唤了“狗胜”。“狗胜”到案后就大喊冤枉,坚决不承认是他干的,大喊:“我扪心无愧,任凭你们怎么说,反正我没干就是没干!”
“狗胜”说:“8月14日晚上,张秀花一直粘着我,我说虽然我很爱你,但我俩这样下去不行,她说她对我是真心的。我说真心的你还不离婚,她说她这是为了孩子。快到夜里12点的时候,张秀花说累了,要回家,我就用我的车送她回了家,然后我就回家睡觉了。”
然而,“狗胜”的说法没有人可以证实,因此无法自辩,最后“狗胜”急了,对侦查员说:“你们非要说是我干的我只能当冤死鬼了,我甭说跳黄河了,就是去跳长江也洗不清了嘿。但我是爱张秀花的,张秀花也爱我,虽然我也知道我们这样不道德,但我们是真心相爱的,我怎么可能会杀她?”
问:“你知不知道张秀花是有孩子和男人的人?”
“我知道,我当然知道啊,但张秀花不爱她男人,她爱的是我。她对我说找到机会她就跟她男人离婚,离了婚后,她就能嫁给我跟我过日子了。再说了,8月14日那天晚上我送张秀花回家时,车开到村口就看到她男人在那里等她,她男人也看到我了,还骂我‘贱’,我没理他,张秀华下车后我就开车走了。”
问:“你回家后干了些什么?”
“我送张秀花回家时已经过12点了,从她家到我家开车用不了10分钟,所以我到家的时候最多12点10分,这时候邻居还有几个人在我家跟我哥玩牌呢,他们都能给我证明。”
问:“可我们问你哥和你邻居的时候他们都说没有这回事啊,这你怎么解释?”
“嘿,这帮狗-日-的孙子唉,他们不肯说实话是因为他们当时在赌钱,怕你们抓他们呢嘿,你们大可以去核实,我要是说一句假话,就让我出门栽一跟头脑门碰地上当场磕死嘿!”
侦查员们将信将疑,然后开始核实工作。
他们首先问王刚:8月14日晚上是否看见过“狗胜”,王刚矢口否认,也否认张秀花在8月15日0点后回家。不过,当他们找到“狗胜”的哥哥和邻居并“诈”他们说警察已经掌握了他们在8月14日晚至8月15日凌晨在家聚赌的违法犯罪活动的情况时,“狗胜”的哥哥和三个邻居顿时纷纷“破防”,大骂“狗胜”出卖亲哥哥和街坊邻居“不是东西”。但这却证实“狗胜”和本案无关,张秀花死亡的时间段里“狗胜”已经回家多时了。
面对陷入僵局的案情,侦查员们在北安河派出所会议室召开案情分析会讨论案情。其中一个侦查员提出一个思路:会不会是王刚干的?
“王刚作为张秀花的丈夫,一直蒙受张秀花不忠于家庭,给他‘戴绿帽子’的耻辱,还总是受张秀花‘没出息’、‘娘娘气’的羞辱,其心情肯定是压抑和窝火的,这是一个正常人的本能心态。虽然张秀花的死亡对王刚来说似乎是个极大的打击,但王刚作为一个男人,他能对张秀花的种种背叛行为难道就没有一点怨恨心理吗?尤其是张秀花和‘狗胜’明铺夜盖,各种风言风语传到王刚的耳朵里,王刚就没有丝毫耻辱之心吗?”
对此,主持案情分析会的海淀分局刑警大队苗延军大队长表示:这个思路值得重视。建议接下来应该将王刚作为重点调查对象进行调查。
今日的海淀分局大楼
在随后的调查中,侦查员确认在8月14日深夜王刚确实推着一辆自行车到村口等张秀花,还有人看到王刚和张秀花在村头说话,情绪看上去挺激动,像是在吵架。这样的话,王刚身上的嫌疑就直线上升了。
为此,警方在8月17日晚上传唤了王刚,王刚大呼冤枉,声称:“我非常爱张秀花,我怎么可能对她下此毒手呢?况且,她还是我孩儿他娘,我怎么可能去杀孩儿他娘呢?”“你们人民警察一定要为我妻子报仇,抓住真凶!”
负责询问王刚的侦查员在询问过程中发现了一个细节:只要一谈到张秀花是被人用钝器砸伤头部后抛尸河(指京密引水渠)中,王刚的情绪就会变得比平时要激动很多。因此侦查员抓住这一重要的情绪变化反复要求王刚叙说8月14日这天的行动去向,结果王刚每次说的行动地点均不一样,并显示出明显的慌张神色。
“王刚,你孩子去哪了?”
“孩子一直住他奶奶家。”
“明明是在一个村子里头,孩子为什么要跟奶奶一起住,而不是跟你们一起住?”
这话直接把王刚问懵了,半天都说不出一句话来。从王刚的面部表情来看,他此时的内心显得极为紧张。僵持之下,王刚一会儿说:“我说实话,我真的没有杀张秀花。”一会儿又说:“你们让我考虑考虑。”
侦查员此时也不逼他,缓和语气问道:“你重新述说一下8月14日这天晚上你的行动去向,想好了再说!”
王刚吞吞吐吐地说道:“那天晚上,我骑着自行车在(颐和园)北宫门转了一圈。”
颐和园北宫门
但很快,王刚又改了口:“我没骑车,是走着去北宫门的!”
问:“想清楚!到底骑车还是没有骑车?”
然而就这么一个简单的问题,王刚显得极为纠结。
正在隔壁听审的苗延军大队长对王刚这一反常的现象进行了心理分析:王刚为什么特别害怕提到自行车的事?自行车与本案到底有什么关系?于是在一张纸条上写了几个问题,交给负责询问的侦查员,然后侦查员开始新的询问:“王刚,你大晚上不在家里待着,骑车去北宫门干嘛?”
答:“我去转转就回家了,我没骑自行车。”
问:“你大半夜去北宫门干什么?是怎么去的?”
答:“我走着去的。”
问:“你家里有几辆自行车?”
答:“两辆。”
问:“那你为什么不骑自行车?反而要走着去北宫门?从你家到北宫门有多少里地你心里没数吗?你还搁这里跟我们说假话要说到什么时候?”
王刚顿时慌了手脚,脱口而出:“我是骑自行车去的。”
问:“你去北宫门干嘛?”
答:“我去那转了一圈,抽了几根烟就回家了,到了家里,一开灯发现双手都是血——”
王刚说到这里,意识到自己说漏了嘴,顿时浑身冒虚汗,身体也开始发抖起来。
问:“开灯后发现双手都是血?是谁的血?是你老婆张秀花的血吗?”“我们核实过了,有人看见8月15日0点过后你你老婆张秀花村头吵架呢,你要不要我们把当时看到你载你老婆回家的人叫来对质一下啊?”
答:“你别说了,我交代,我全交代。”
“8月14日下午,我从农场下工后回家,发现我老婆又不在家,我做完晚饭后就等她回来吃饭,发现都6点(18时)多了还不见张秀花的影子。于是我就出门去张秀花经常去的几户人家去找她,但他们都说没见到张秀花。我没办法,回家用电话给张秀花打了传呼,要她快点回家。”
“过了大约一个多小时,张秀花给我回了个电话,说最晚9点一定回家。可是我一直等到她晚上11点多,她还没回来。我于是推着自行车去村口的桥头处等她。快到12点的时候,远处一辆汽车灯光一闪,我推着车迎了过去,发现张秀花从一辆轿车上下来,我认出这是邻村的‘狗胜’开的车,我气极,这俩肯定是又勾搭上了,我冲着‘狗胜’的车骂了句,张秀花就骂我。我问她:‘几点了,你干嘛去了?’张秀花居然要我别管闲事,还说要跟我离婚,然后就跟‘狗胜’结婚,还说她跟我这个没出息的过了这么些年已经受够了。然后还用她手里的包照着我的脑门就用狠了劲儿的抡,我没躲的开,脑门被她的包抡了一下。”
“我彻底忍不住了,我委曲求全这么多年,就是希望她能回心转意,所以我冲上去一下就把张秀花推倒在地,顺手在地上捡了块大石头,照着她的脑袋没命地砸了六七下吧,她只‘哎哟’了一声就倒在地上,随后我又狠狠掐了她的脖子,她两脚蹬了几下就不动了。”
“我还不解气,就把她的裤子扒到膝盖处,搞成被强奸的样子,然后拽着她的衣服把她推进了河里(即京密引水渠)。这一推,她往日给我的羞辱就好像一起随之而去了。然后我骑上车去北宫门一带转了一圈,抽了几根烟,定了定神,然后就骑车回家了,回到家一开灯,发现自己双手都是血,是张秀花的血,慌忙用水洗掉。”
“这一夜我一直没合眼,第二天上午,我就去北安河派出所报失踪,说张秀花走失了,我想你们肯定会查到‘狗胜’头上,没想到你们最终还是查到我头上了。”
这时,负责审讯的侦查员叹了口气说道:“王刚,作为警察,我们抓你是在尽职责,但作为男人,我们都还挺同情你。”
这话让王刚彻底破防,双手狠命撕扯着自己的头发,嚎啕大哭起来。
根据王刚的交代和指认,警方找到了位于京密引水渠东侧的第一案发现场,在这里警方发现了王刚在和张秀花撕扯时从张秀花耳朵上扯下来的一只金耳环。在京密引水渠的河岸边还发现了张秀花的口红和一串钥匙,用这串钥匙打开了王刚的家门。
京密引水渠
同时,另一组侦查员检查了王刚的两辆自行车,在其中一辆的车把套上提取到了和张秀花血型一致的血迹,现场勘查结果和王刚叙述的作案过程基本一致,遗憾的是作为凶器的石头还有张秀华殴打王刚用的包由于被王刚抛入京密引水渠中,几次打捞都没有捞起,对于物证上有所缺憾。
最终,王刚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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