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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刘女士在丰台区的一家饭馆吃饭,走出饭馆时正赶上下暴雨。刘女士在店门前躲了会儿雨,却不想被风吹开的门撞伤头,伤口缝了六针,花费6000多元。事后,她来讨要说法,可店主认为此事与他无关,他们没有责任。
刘女士再次来到饭馆商讨赔偿,双方并没有协商一致。民警建议刘女士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对此,北京律师协会刘凝律师认为——
刘女士是涮肉店的消费者,无论她是之前进来消费,还是离开后再回来,这个过程中都属于消费者。涮肉店作为经营者,有义务保障消费者的人身安全。现在由于自家店门被大风吹开,导致消费者受伤,该涮肉店应该承担责任。
有的网友认为
是受害者自己选择在店门外避雨
受伤不是老板的责任
不该找老板索赔
同时也有网友认为
应当索赔
既然是顾客就应该由商家负责
这件事您怎么看
支持刘女士索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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