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至6日,全省检察长研讨班在国家检察官学院福建分院举行。此次研讨班的主要任务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大检察官研讨班要求,研究部署进一步全面深化检察改革,同时总结交流上半年工作情况,部署做好下半年工作,加快推进全省检察工作现代化。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侯建军出席开班式并讲话。
会议指出,全省检察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全会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上来,从思想上、理论上深刻把握精髓要义,从行动上、履职上深刻把握法治领域、检察领域改革要求,三级院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先学一步、学深一层,示范带动全省检察机关掀起学习贯彻热潮。要充分履行检察职能,更好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更好服务高质量发展,有力维护高水平安全,持续做实检察为民,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主动融入法治社会建设,自觉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
会议要求,全省检察机关要立足福建区位特点,因地制宜服务改革和发展,保障和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落实“依法平等长久保护”理念和要求,加强涉企执法司法重点问题监督,推进民营企业内部腐败治理,积极参与美丽福建建设,打造服务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检察样本,服务深化两岸融合发展,推出具有本地特色的涉台检察举措,加强检察机关涉外法治工作,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要强化法律监督,准确把握“三个善于”科学内涵,切实维护执法司法公正。检察改革的目标任务效果要聚焦到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上,突出加强人权执法司法保障,不断提升民事检察监督质效,加强行政诉讼监督和行刑双向衔接,精准规范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检察侦查工作,强化检察机关对执行活动的全程监督,真正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有效监督。
会议强调,全省检察机关要聚焦高质效办案,抓好检察自身改革和队伍建设,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加强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完善监督办案机制和方式,持续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持之以恒夯实基层基础。要强化责任担当,建立健全落实机制、督查机制、奖惩机制、问责机制,真正把抓落实作为最重要的工作理念和工作方式。
省检察院领导、各设区市检察院和平潭综合实验区检察院检察长立足检察工作实际,围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及贯彻落实全国大检察官研讨班精神、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福建检察工作现代化等重点进行交流发言。会议还通报了上半年全省检察工作、检察机关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情况以及“检察护企”和“检护民生”两个专项行动进展情况。
省院领导班子成员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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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院检察长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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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检察长施忠华主持会议并在结业式上作总结讲话。省院领导、厅级干部,各设区市及平潭综合实验区检察院检察长,省院驻院纪检监察组、各内设机构,福州铁路运输检察院主要负责人参加,福州军事检察院检察长应邀参加研讨班。
来源:福建检察新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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