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68期)
公元1592年,即万历二十年。
这一年,在四川江安县的城西发生了一起案件。
案件的起因——在城西有一户人家,丈夫叫管纯,妻子柯氏。
丈夫为人实诚,妻子勤快贤惠。两口子亲亲爱爱过日子,但是再亲爱的夫妻,也难免发生磕磕碰碰争争吵吵。结果有一日,管纯和妻子柯氏因为一点事,拌起了嘴。
两人吵架,被邻居听到。邻居们都好心去劝,大家都拉住管纯,柯氏竟趁机冲过去在管纯脸上挠了几道子,管纯疼是小事,丢人是大事,所以一生气就想打柯氏。邻居见老实的管纯动了怒,就担心真打柯氏,赶紧把柯氏拉到门外去。
柯氏也生气,但也怕被丈夫管纯揍,所以她很精明,干脆跑回娘家去。
一开始,柯氏父母见女儿因夫妻打闹跑回来,知道她委屈,也没说什么,让她在家住了几天,但是如果长住那是不行的。
柯氏父母还是比较开明的,所以就劝说女儿,吵架归吵架,日子还是要过的,所以就劝她回去。柯氏见父母说,况且自己的气也消了,打闹自己也没吃亏,受欺负的是丈夫,想想自己也没理,所以就听话地主动回去。
但是过了过了七八天,管纯竟然找到柯氏娘家,找岳母要媳妇。然岳母说好几天前,柯氏都回去了。但管纯说他在家一直没等到柯氏回来,所以才来接呢。
正在揪扯不清,柯氏的弟弟柯延站了起来,他认为是姐夫害了姐姐,又来这里“贼喊捉贼”,不由分说,就对管纯动武。管纯被打,非常生气,回去后就到县衙告状。知县对这类家长里短的案件,非常厌烦,但还没推掉这个,柯氏的弟弟柯延也跑来抵诉状,状告管纯杀姐藏尸。
当时担任江安县知县的叫林培之,他是进士出身,被吏部安排到这里担任知县。知县林培之听闻这已经不是家长里短,而是人命案,所以也就不敢拖延,立即升堂问案。
审案,当然是提审双方,以及双方的邻居证人等。但是问案的结果是,管纯和柯氏娘家双方村里人,都给出了实证:管纯的村邻证实柯氏确实没有回村,柯氏的村邻证实柯氏确实离开了娘家。
经过深入问询后,知县林培之发现该案的疑点就在于柯氏回家的路——因为柯氏之娘家人并未把柯氏送回家,而是送到村口,但是从柯氏娘家到夫家,中间有路达50里之远。那么在这段路上,到底发生了什么呢?正是案件的问题所在。
于是,知县林培之就赶紧派出人马,着重在这一段上寻找柯氏下落。但过了一个月,派出的捕快也没找到柯氏的蛛丝马迹。正在这时,意外发生了:管纯到县衙报案,说老婆柯氏回来了。
知县林培之令人把柯氏带到县衙问案,想问明原由。
柯氏到堂后,讲述了自己失踪的前后原由:
当日,柯氏离开娘家,往自己家走,走到半路,忽然天降大雨,山上洪水流了下来,把路给阻住了。
正在柯氏惊慌之际,出来两个赶路的和尚,他们说知道一条小道,可以绕过这泥石流。柯氏急着回家,又见是僧人,便相信了和尚,跟在后面往小道走。
结果越走越远,一直走到山中,这时候雨停了,她开始感到一丝惶恐,想拐回去。但是那两个和尚,忽然一人架住她一条胳膊,把她往前拉去。
前行不远,只见一个小山庙。
她被拉进庙里后,只见庙里还有一个老和尚、2名女子。
她见情况不妙,就怒说,如果你们敢碰我,我就撞死。
那三个和尚,见她如此暴烈,便不再勉强,反正有另外2名女子陪他们。但是柯氏也不能离开,那么怎么办呢?作为一个女人,身处此种境地,该如何办呢?这确实是非常考验人的一个难题。
不过柯氏对此处理得非常好!
首先,柯氏很快对三个和尚的情况进行了分析,她发现庙里的老大是老和尚明融,也就说如果能够得到老和尚明融的照顾的话,其他两个和尚——真悟和真醒就不敢对她胡来。
接着,她发现老和尚明融身患严重的脚病,但他却不能料理,深受此病折磨。于是,她便采取措施,实际也是她所擅长——那就是凭自己的勤快照顾人。她每天都给老和尚洗脚,然后为其敷药。到了夜里,她也呆在离老和尚明融最近的地方,这样做的目的,一方面是为了取得老和尚明融的照顾,一方面是为了确保夜里不会遭到其他两个和尚的侵犯。
等渐渐取得老和尚明融的信任之后,柯氏便向老和尚明融诉苦,说自己悲惨的人生命运,说自己长得丑,遭丈夫嫌弃,等等。总之,目的就是博取老和尚明融的同情。结果过了一段时间,柯氏对老和尚明融照顾有加,使老和尚明融非常感动。再加上柯氏诉说身世悲苦,老和尚明融心生同情。于是,便在一日,趁两个徒弟外出化缘之际,便偷偷把柯氏送到大路,柯氏便离开了。当然,离开的时候,老和尚明融也是千交代万嘱咐,不要把他们庙中之事对外说出。
但是,从被抓,到离家,前后一共月余,达40天。
这40天,凭空消失的情况,柯氏也不能不对丈夫及家人进行解释,所以她就把遭遇说了出来。
知县林培之听闻柯氏所讲,也是吃了一惊。便问那庙在何处,然柯氏离开匆匆,又是暗夜,急匆匆逃命,哪里顾得上看是何处。不过她记得那庙中有一个独特之物——提鱼篮的观音像。当时因回家无门,曾在观音像前祈祷,祈祷的时候在观音像的大拇脚指上不断掐,掐出了很深的指甲印迹。
可是江安县庙宇众多,搜寻起来,自然很是费工夫,而且极有可能打草惊蛇。因此,主动出击,不如让其自动送上门来。于是,江安县知县林培之设了一计:当时恰逢大旱,百姓的庄稼都渴望雨水,于是知县要搞一个祈雨活动,为了向上天表示虔诚之意,要求本县各庙宇把自己庙中的观音神像都送到县内大寺,以为求雨之用。用完归还各寺庙,且会给予功德钱作为感谢。
听说是有偿使用,县内各寺庙纷纷把自己庙内观音像送到县内大寺院来。结果,那具大拇脚指被掐出印痕的观音像也在其中。如此,知县当场把那两个和尚就地抓捕。一番审讯,再加上柯氏指认,罪名落实。知县林培之便令衙役前往其庙,结果到了那里后,老和尚明融知道大事不好,乃拿出钱财贿赂衙役,衙役见钱眼开,便拿了钱,任由老和尚逃走,只从房中救出两名妇女回来交差。
知县林培之就开始定罪,依据是《大明律·刑律》,对真悟和真醒定罪为斩首枭示。
该案如此了结,原本以为就结束了。但是对于林培之而言,还没有结束。原因是在柯氏的供词中,明明有老和尚明融的存在,但是后来在抓捕的时候,知县林培之却没有对此进行追究和抓捕。因此,在上报的文书中,被上司发现这个问题后,对其弹劾,林培之的一生功名就此结束,他被革职回乡。
林培之的悲剧,在于他自己办案不够深思熟虑,上报文书也疏忽大意。
反之柯氏的结局,在于她能够临危不慌、善于审时度势、找到利于自己安全的因素,并且善加利用,最终得以脱险。可以说,柯氏——此女半路被俩和尚强拐到庙里,她的脱身之计堪称教科书!值得所有女性借鉴和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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