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协同推进运用“一函两书”制度保障劳动者权益工作的通知》精神,切实做好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护事前监督工作,近日,厦门市检察院与市总工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司法局、市人社局五部门联合制定《关于全面推进“一函两书”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制定主要目的,是为了充分发挥工会、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人社、行政执法部门协调联动优势,进一步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意见》明确四项重点任务,细化了“一函两书”使用场景和流程,聚焦元旦、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女职工、农民工等重点人群;建立了包括联合监督、业务指导、联席会议、线索移送、办案协作、宣传联动在内的多项工作机制,从而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优势,与各部门协同建立保护劳动者权益的防线。
为进一步强化工作合力,《意见》强调,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协作、信息共享、形势研判、线索移交,充分发挥以“一函两书”为主监督方式的优势,努力实现劳动纠纷预防在前、调解优先、就地解决矛盾。工会在劳动法律监督工作中发现严重损害劳动者权益、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违法行为时,可将《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意见书》和《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建议书》抄送检察机关,移送相关线索,由检察机关依法开展法律监督。检察机关适时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和改进监管工作。
今年以来,厦门市检察机关高度重视协同推进“一函两书”工作,先后多次与工会、人社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走访摸排相关企业20余家,设立职工维权法律服务中心,立案行政公益诉讼案件,通过制发磋商函、检察建议书等形式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关注领域涵盖女职工权益保护、劳动安全制度执行等。
知识链接
“一函两书”制度,是工会及相关单位为提醒用人单位落实好劳动法律法规,或纠正其违法劳动用工行为而适用相关文书的制度简称。
“一函”是指《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
“两书”是指《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意见书》和《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建议书》。
该制度重在源头预防,目的是通过协调协商方式将劳动关系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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