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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加快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置。
中房报记者 陈标志 海南报道
8月7日,海南省新闻办公室举行“海南自贸港政策解读”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进一步加强用海用岛要素保障政策”专场。在本次新闻发布会上,有媒体记者问到海南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置措施,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总工程师朱耀强回答记者提问称,海南全省共有52个“未批已填”类围填海项目,部分“未批已填”历史遗留围填海区域可进行用海备案。
据介绍,海南省是海洋大省,受权管辖海域约200万平方千米,占全国海域总面积的三分之二。海洋资源的开发利用是实现“向海图强”、再造一个“海上海南”,由海洋大省向海洋强省转变的基础和保障。
记者了解到,日前,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海南省财政厅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用海用岛要素保障的通知》,从简化用海用岛审批手续、加快历史遗留问题处置、支持重点产业发展、集约节约利用资源等角度提出了10条具体举措(以下简称“海十条”),助力海南“向海图强”,为实现再造一个“海上海南”目标提供坚实地海域海岛要素保障。
在本次新闻发布会上,有媒体记者问到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置措施。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总工程师朱耀强称,海南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主要分为两大类:“已批未填”类和“未批已填”类。
朱耀强介绍,关于“已批未填”类围填海,海南全省共有60个项目。其中:经国家审查备案允许继续填海的5个项目,这5个项目相关整治修复工作已全部完成,目前正在开展填海工程建设;剩下55个项目不再继续开展填海,其中,27个项目完成已填部分的竣工验收工作,已处理完毕,后期各级海域动态监管机构将继续加强监管;另外28个项目尚未完成竣工验收的,大部分涉及海域使用金返还。
他表示,为保障海域使用权人合法权益,根据财政部和自然资源部要求,海南省财政厅已联合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印发《关于我省政策性停止围填海项目退还海域使用金有关事项通知》,按照程序退还“已批未填”部分海域使用金。目前各市县正在开展前期相关准备工作,按照要求年底前将相关材料报至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和海南省财政厅审核。
朱耀强还介绍,关于“未批已填”类围填海,海南全省共有52个项目。去年11月,海南省作为全国首批省份,通过自然资源部“未批已填”类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备案审查。2024年年初,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指导沿海相关市县完成“未批已填”类围填海“一宗一策”处置方案制定,目前各市县正在按照方案要求,稳步推进相关处置工作。
朱耀强补充说,为加快这些围填海历史问题处置,上述海十条明确,经自然资源部批复备案“未批已填”历史遗留围填海,在落实“查处到位、问责到位、整改到位”基础上,规划用地为公园绿地、公共道路、防护绿地或水域的区域可进行用海备案,备案主体由市县政府确定。
“上述措施,可以进一步加快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置。”朱耀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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