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消息,近日,南京领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因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被上海市交通委员会执法总队罚款:30000 元。
据金融界了解,对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南京领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违反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 17 条,构成了违规行为。对罚款:30000 元。
行政相对人名称南京领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相对人代码91310113MA1GP4F658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2240108568处罚类别罚款处罚决定日期2024-08-06处罚内容罚款:30000元罚款金额(万元)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违法行为类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17条违法事实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处罚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35条第1款第1项处罚机关上海市交通委员会执法总队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310000MB2F05247M数据来源上海市交通委员会执法总队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310000MB2F05247M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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