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年间,山有山贼、海有海盗、平原有土匪。无论山贼、海盗或者土匪,穷苦百姓对于他们的态度是很复杂的,并不完全把他们视为十恶不赦的坏人。
比如,在山东、江苏、浙江沿海一带,一直到晚清时、还有杀人越货的海盗活动。《申报》1901年6月30日第2版有文章《详述海盗伏诛事》,其中就说到山东的海盗:“盗匪水陆皆有,而以大三河半角沟虎头崕龙口登州大东沟各处为出没之区,来往商船无不遭其劫掠,以致行人咸有戒心。”
文中还给出当时发生的一例海盗事件:1901年5月25日,山东海丰县境(今无棣附近)“埕子口有盗驾船四艘将某商船抢劫,镇海兵船追踪而至”,在途经此地的德国炮舰“衣罗开司”号及英国水雷船“槐衣金枯”号的开炮相助下,击沉盗船2艘,擒获2艘,“遂连船上盗匪五十七人带往芝罘”。
被官家一概打击的海盗,在民众的眼里,并不一律视为坏人、而是有好海盗和坏海盗之分。那个时候,海盗中流传一个“生死签”的古老仪式。执行这个仪式的通常会被老百姓视为“好海盗”,不执行的就是滥杀无辜的“坏海盗”。
“生死签”的仪式的规则具体是这样:海盗将船劫持以后,就把所有人集中在一起,宣布船上一切,包括货、钱、人,都归他们所有。宣布完了以后,接着就通过“海盗生死签”还命。
海盗事先准备一个竹筒,里面有几十根竹签,一半刻“生”、一半刻“死”,有字一头在下头。抽签完全凭运气。抽到“生签”的就可以获释,海盗会给他们一条小舢板放他们逃走。
那个时候的船很少在深海活动,大多都是在近海几十里的范围内,所以,只要没有大的风浪,有个小舢板基本上都能成功逃生。
第一次抽到“死签”的人可以抽第二次,第二次还抽到“死签”的人可以抽第三次。如果第三次仍然是“死签”,那么对不起,按照海盗的说法,这就是“天意”了。
其实,这根本不是什么天意。因为不管人数多少,最终都会有八分之一的人会抽到“死签”。最终抽到“死签”的人,大多数情况下也都不是被立即处死,而是此后他们的命就归海盗所有,必须完全听命于海盗。
这样一来,抽到“生签”的,“捡了一条命”,心里会感谢海盗给予生还的机会;而抽到“死签”的,因为海盗暂时不杀自己,也会对海盗感恩戴德,甚至从此入伙成为海盗。
遵守“海盗生死签”的海盗,和那些滥杀无辜、杀光抢光的海盗相比,看起来是讲规矩的,所以,就成了人们口中的“好”海盗。
除了“生死签”规则外,沿海渔民中间,还流传着一些海盗发善心的故事。故事情节大体有下面几个版本:
版本一
某父子同时遭遇海盗抢劫,父亲最终抽到“死签”,儿子抽到“生签”。儿子跪求海盗放了父亲,情愿一命换一命,海盗被感动,把他们都放了。
版本二
某人抽到“死签”被扣押,等待家人赎票,他的哥哥跟随中间人到了海盗巢穴,说自己家境贫寒无力筹款,恳求替换弟弟回家。海盗被感动,也把他们都放了。
版本三
某人遭遇海盗,在抽签之前,一个海盗告诉他不用抽签,直接免死,还给他几十块大洋作盘缠。他非常意外,交谈之后才知道,很多年前他曾经施舍过一碗饭给乞丐,这个乞丐后来成为海盗,还记得要报答他的“一饭之恩”。
事实上,在当时的旧社会,做海盗的都是一些穷苦人,如果有活路,谁会把脑袋栓到裤腰带上、去做海盗呢?因此,这些做海盗的人,往往也并非无恶不作,往往是“盗亦有道”。
但是,近几年在山东沿海又出现了“海盗”却不是这样;比如:2018年11月,日照打掉的两艘“海盗船”是盗挖海沙;2019年,山东打掉一个活动在东营刁口海域的“海盗”是一个黑社会组织,敲诈勒索过往渔船……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