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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进一步彰显执行强制力和司法公信力,8月7日,曹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根据当事人提供的线索,深入辖区安蔡楼镇陈新行政村,蹲守两个小时,成功拘传被执行人。
基本案情
2023年5月,被执行人王甲雇佣申请人王乙在其承包的建筑工地从事建筑施工,2023年7月23日,被执行人王甲在没有任何保护措施的情况下让申请人王乙从事对外墙体粉刷工作,致使申请人王乙高空坠落受伤。2024年1月15日,曹县人民法院作出(2024)鲁1721民初169号民事生效调解书,赔偿申请人王乙100000.00元。
因被执行人王甲未按调解协议履行,申请人王乙遂于2024年5月申请曹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利剑出鞘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姜全玉、樊明滨多次传唤被执行人王甲督促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王甲却以各种理由拒不到庭,甚至玩起“失踪”。执行干警樊明滨多次深入被执行人王甲住所地调查财产线索,几次上门拘传却次次扑空。
在执行局局长马春民和姜全玉法官的安排部署下,8月7日深夜,樊明滨带领4名法警同志深入辖区安蔡楼镇陈新行政村,脚踏泥泞之地,忍受蚊虫叮咬,蹲守两个小时,成功将入睡的被执行人王甲拘传至曹县人民法院。
在成功拘传后,姜全玉、樊明滨放弃休息,连夜对被执行人王甲做思想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讲明利害关系。经过三个小时的劝诫释法,被执行人王甲最终同意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8月8日上午,被执行人王甲家属来到曹县人民法院,现场履行100000.00元,案件圆满执行完毕。
“民之所盼,我必行之。”每一个案件背后都承载了执行干警的全力以赴。曹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加大执行力度,严厉打击规避执行、拒不执行等行为,以看得见、摸得着的执行成效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打赢最后一公里攻坚战。
来源:曹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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