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8月11日(周日),已列入城市更新计划项目1041个,拆除范围面积累计8837.6h㎡,已通过城市更新专规批复项目730个,计容建筑面积累计22974.8万㎡,按数量规划通过率70.1%,按规模规划通过率66.3%,实施主体公示项目538个,拆除范围面积累计3523.8h㎡,按数量计划实施率51.7%,按规模计划实施率39.9%。
备注:1)以上数据仅针对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项目进行统计,未含已立项的14个综合整治类城市更新项目,若统计在内,则已列入城市更新计划项目合计1055个;
2)实施主体公示项目实际已公示单个或多个分期均按1个项目进行统计。
看点
01
政策资讯
1、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妥善处理农村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若干意见(公开征求意见稿)》
通知内容:2024年8月6日,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妥善处理农村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若干意见(公开征求意见稿)》,重点内容如下:
1、适用范围。2020年3月23日《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粤农农规〔2020〕3号)实施前已竣工建成的,未办理首次登记的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集体建设用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已办理首次登记但面积界址范围发生变化需办理变更登记的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集体建设用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
2、申请登记主体。(1)宅基地使用权及其地上房屋所有权申请登记发证的主体。原则上为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本村村民,可以是户主或经全体家庭成员同意的家庭成员。经该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委会认定的,也可按规定申请登记发证;(2)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申请登记发证的主体。经批准使用集体土地兴办公益事业和公共设施的、各类工商企业、相关国家或省试点改革政策批准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的及其他经批准取得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的。
3、处理原则。(1)未被列入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住房类房屋专项整治范围,符合“一户一宅”要求的宅基地上所建房屋,经村民小组(居、村内集体经济组织)、村委会(社区、村集体经济组织)、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三级审核确认后,按照相关规定办理登记;(2)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农村村民经批准建房的,按照批准面积办理登记,建房实际占地面积少于批准面积的,原则上可按批准占地面积办理登记;(3)宅基地使用权及其地上房屋所有权登记原则上应按照“一户一宅”要求确权登记到户;(4)因继承、交换、分家析产等造成宅基地使用权与其地上房屋权利人不一致的,可由村委会(社区、村集体经济组织)出具证明或提供经村委会(社区、村集体经济组织)盖章确认的调解协商证明材料,明确房地统一登记的权利主体;(5)农村妇女作为家庭成员,其宅基地权益应记载到不动产登记簿及权属证书上。农村妇女因婚嫁离开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取得新家庭宅基地使用权的,应予以办理登记,同时不动产登记部门应根据原不动产所在地的村委会(社区、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收回的证明文件注销其原拥有的宅基地使用权;(6)宅基地使用权及其地上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人是否符合登记申请主体要求和“一户一宅”、是否分户认定等内容由村民小组(居)、村委会(社区)、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三级审核确认;(7)集体建设用地及其地上建筑物(构筑物)按规定办理登记。
政策链接:
https://nr.gd.gov.cn/hdjlpt/yjzj/answer/38062
2、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征求《关于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通知内容:2024年8月6日,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征求《关于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意见的公告,重点内容如下:
1、适用范围。2015年3月1日《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前国有建设用地上已经交付的城镇住宅,未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或转移登记,造成当事人“办证难”,合法权益无法保障的历史遗留问题。
2、明确处置措施。(1)用地手续不完善的,如政府主导的国有土地上安置房、棚改房、经济适用房、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等项目用地手续不完善的,补缴土地价款;(2)规划核实不完善影响登记的;(3)开发建设单位申请主体不清或缺失的;(4)竣工验收手续不完善的;(5)欠缴土地出让价款和相关税费的;(6)原分散登记的房屋、土地信息不一致的;(7)跨宗地建设的。
政策链接:
https://nr.gd.gov.cn/hdjlpt/yjzj/answer/38063
看点
02
项目资讯
2024年第32周,深圳市共发布拆除重建类权利人核实公示2项,意愿公示1项,计划调整公告1项,规划修改(草案)公示1项,实施主体公示1项,法定图则调整2项。
1、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一览表
1
龙岗区园山街道保安社区大福旧村城市更新单元权利人核实公示
拟拆除重建面积:49483.1㎡
2
南山区粤海街道后海村城市更新单元权利人核实公示
拟拆除重建面积:70277.5㎡
规划容积率:8.9
拟贡献率:31.8%
拟更新方向:R2+C1、R2
申报主体:深圳市蛇口后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3
坪山区马峦街道燕子湖会展中心南片区城市更新单元意愿公示
拟拆除重建面积:395076㎡
申报主体:深圳市坪山沙坣股份合作公司。
4
坪山区龙田街道龙兴南路北片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调整公告
拟拆除重建面积:187012㎡
规划容积率:5.7
拟贡献率:50%
拟更新方向:R2
申报主体:深圳市坑梓龙田股份合作公司。根据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的合作开发意向书,项目意向合作方为深圳市鸿鼎盛房地产有限公司。经查询工商信息显示,该公司的实际控股公司为深圳市粤雄实业有限公司。
5
龙岗区园山街道金昇厂城市更新单元规划修改(草案)公示
拟拆除重建面积:29111.4㎡
规划容积率:8.3
拟贡献率:41%
拟更新方向:R2、C1
申报主体:金昇新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6
宝安区航城街道黄田金碧片区城市更新单元实施主体公示
拆除重建面积:173668.9㎡
规划容积率:7.1
贡献率:40.3%
更新方向:R2、C1
实施主体:深圳市天荣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经查询工商信息显示,该公司由深圳市宏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全资控股。
宏发集团初创于1981年,历经多年沉淀,现已发展成为多元化、综合型集团企业。集团紧随国家发展战略,秉持“以产促城,以城兴产”的核心理念,将产城融合的蓝图付诸于行。集团以产业服务为根基,多业态融合布局,现已形成产业运营、商业运营、居住运营、物业服务、酒店运营五大业务驱动的运营生态圈,助力城市的经济繁荣、可持续发展。
2、法定图则一览表
1
宝安区新桥街道[立新水库北地区]法定图则04-11、04-13等地块
一、法定图则情况
依据《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经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授权,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2024年第9次局长办公会议审批通过[立新水库北地区]法定图则04-11、04-13等地块规划调整事项,现予以公布。
二、规划调整情况
2
宝安区石岩街道[石岩东片区]法定图则01-03-02、01-03-04地块
一、法定图则情况
依据《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经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授权,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2023年第23次局长办公会议审批通过[石岩东片区]法定图则01-03-02、01-03-04地块规划调整事项,现予以公布。
二、规划调整情况
看点
03
市场资讯
1.土地成交
本周无土地成交信息。
2.土地挂牌信息
本周无土地挂牌信息。
3.新盘入市
本周有3处新盘入市。
4.房地产市场交易信息
深圳城市更新市场研报·2024年第23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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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城市更新土地整备市场周报
以及
广东省三旧改造行业周报
可登录合一数据仓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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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一城市更新集团,广东省三旧改造协会副会长单位,深圳市城市更新开发企业协会副会长单位,深圳市房地产租赁行业协会副会长单位。合一城市更新集团创始于2013年,致力于成为专业领先的策略型城市更新土地整备全流程服务商。集团业务聚焦于将城市更新、产业运营以及乡村振兴进行高度融合发展,我们致力于通过“旧改+运营”、“园区+基金”双引擎驱动模式,为中国新型城镇化提供系统性的解决方案。
合一业务范围包括政府政策编制顾问、更新整备项目全程顾问(投资开发顾问、全流程开发管理顾问及融资并购)、工改工产业园区策划招商运营等,参与操盘和服务的项目覆盖深圳十个区。合一城市更新集团立足深圳面向湾区,已正式成立东莞、惠州公司、广佛办事处,业务覆盖粤港澳大湾区两岸七城。集团于2017年、2019年荣获中国地产年会年度城市更新运营大奖。2020年,广东省三旧改造协会行业发展研究工作站设立于合一城市更新集团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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