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九派新闻
“最终赔偿1万元,两方协商后一致同意。”近日,湖北武汉一12万自行车与逆行电瓶车相撞,自行车车主索赔3万元一事,有了定论。
转款记录 图/受访者提供
8月上旬,逆行的电瓶车车主谭某告诉九派新闻,双方在法院工作人员的调解下,自行车车主倪先生同意他赔偿1万元解决此事。
谭某总共赔偿了1万,图为转款记录 图/受访者提供
事故:
交警判电瓶车车主逆行全责,自行车车主索赔3.2万元
据此前报道,今年4月9日,在武汉洪山区某高架桥下,自行车车主小倪在行驶过程中,与一辆逆向行驶的电动车相撞,导致他受到皮外伤,自行车也受损严重。事故发生后,双方协商不成选择报警,交警现场判定电动车车主谭某全责。
小倪收到的责任认定短信 图/受访者提供
小倪表示,他这辆自行车总价为12万元,车上的很多配件都是从国外进口的纯手工产品,由于前轮受损较严重,他在定损后向对方提出3.2万元的赔付要求。而电动车车主谭某则认为赔付金额过高、未予赔偿。
两车相撞现场 图/受访者提供
彼时,记者也联系了电瓶车车主谭某,他认为3万多的索赔额度过高。同时他表示,自己平时主要靠卖菜维持生活,月收入仅有一千元左右,也没什么财产,离婚后,房子留给了前妻和儿子,目前自己租住在朋友家。
该事件受到关注,赔偿金额的商定、贵价自行车车损险问题引发热议。
一部分网友认为,价格过高的交通工具上路,应该有一个自甘风险的条款,或将车损保险备齐;还有部分人表示,每个人都要对自己的违章行为负责,做个遵纪守法的公民,收入低绝不能作为犯错不承担后果的理由。
结果:
电瓶车车主赔偿1万元,自行车车主撤诉
8月5日,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出具了民事裁定书,原告倪先生撤诉。
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 图/受访者提供
谭某向记者表示,对方自行车所有零件加起来是十几万,两个轮胎的价格是3.9万,索赔前轮的价格应是不到两万。
协商过程中,谭某提出“最多赔偿1万元,只有这个能力了”,原告倪先生的父亲代其参与庭审,考虑了谭先生的经济状况,最终接受了1万元的赔偿金。
“我是逆行,交警一判就是全责,这是无法改变的事实。我赔偿的1万块,是到处向亲友借来的,夏天的菜不经放,我收入太低,估计要一年多时间才能还完。”谭先生提到,出行一定要注意看车、遵守交通规则。现在马路上很多这种贵价自行车,他现在看到自行车“恨不得直接停下来”。
来源:九派新闻 记者:欧俏妤
延伸阅读
越来越多的人喜欢骑行,与此同时,不文明骑行带来的矛盾纠纷也时有发生。
近日,上海一中院审理了一起骑行中发生的碰撞事故,一名13岁男生逆向骑行与对面的骑行者相撞,导致车辆受损,产生两万多元的高价赔偿费用,孩子家长却认为“莫名其妙赔这么多,接受不了”。
去年5月,小于在父亲的陪同下在上海浦东滨江骑行道骑共享单车,与对向行驶的隋先生交会时,两人避让不及,车头相撞。造成隋先生受伤、他的高价自行车受损。据悉,这辆自行车价值十几万元,小于一方被要求赔偿损失近3万元。
13岁男生逆向骑行与对面的骑行者相撞,图为事发现场
如此高额的赔偿金让小于一家难以接受。
“隋先生骑行车速很快,我儿子也有吓到,因为车灯一闪一闪的,他当即停车了,但对方没有避让,一下子撞过来了,我们确实有可能是越线了,但本身路很窄,赔那么多接受不了。”小于妈妈接受采访时称。
隋先生则表示,小于是逆向骑行,两人即将相撞前小于欲往左侧骑行(于先生的右侧),隋先生此时如果往右侧避让和小于正好对上,而隋先生如往左侧避让则变成逆行,因此处于很难抉择的状态。
为什么赔偿金如此之高?隋先生解释道:“我的自行车后轮是碳纤维材质的,碎了之后一整个轮子就报废了,两个轮子在三四年前购入,价格5万元左右。”
两个轮子的价格将近5万
为什么一对轮子如此昂贵
价格竟要5万元左右?
据悉,碳纤维自行车(Carbon Bike)主要是中高档的竞赛用自行车,作为新兴材料,碳纤维主要应用于车架(碳架)、前叉、轮组(碳刀车圈)等。
碳纤维轮组具有极致轻量、高强度与刚性、更符合空气动力学、看上去很酷的优点。但是也有价格昂贵、易损坏、不可修复等“缺点”。
碳纤维自行车主要是中高档的竞赛用自行车
隋先生认为,该事故是因小于逆行导致,因此小于一家应赔偿近3万元的车辆损失费及4千余元的医疗费等;而小于家长则坚称隋先生骑行车速过快,车灯晃眼,作为成年人更应当注意减速避让。
因争议无法调和,隋先生将此事提交至法院处理。经过一审法院的评估,小于因逆向行驶应负主要责任,承担60%的赔偿责任;而隋先生因未能充分履行注意义务,承担次要责任。鉴于隋先生在一审期间未对车辆进行修理,车辆损失费的具体金额需待实际产生修理费用后另行主张。据此,一审法院作出判决,要求小于家长赔偿隋先生五千余元。
而后隋先生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并在二审提交29998元的维修支出证明。
隋先生在二审提交29998元的维修支出证明
上海一中院经审理后认为,小于逆行,违反一般通行规则,看到对向来车后未及时回到正确车道,未尽到安全注意义务;小于车前没有车灯,隋先生的观察能力受限,双方接近后,隋先生已经做出避让动作,但确实避无可避。
隋先生已经做出避让动作
法官表示,尽管该处并非道路交通安全法意义上的道路,但是还是受到一般通行规则以及该区域相关管理部门制定的规则的约束所以骑行者应当各行其道,遵守一半的通行规则,法律并没有规定在本案事故情形下,成年人的注意义务要高于未成年人,实际上未成年人也好,成年人也好,双方都要承担相同的安全注意义务。
最终,法院认定小于在事故中存在过错,承担全部责任,由于隋先生自愿承担20%责任,综合各种损失后法院判决小于家长最终共计赔偿2.8万余元。
近期,与高价自行车相关的赔偿纠纷时有发生。
5月7日,天津市南开区崔克自行车鞍山西道旗舰店门口,一男子停自行车时,碰倒一辆崔克P1幻彩虹定制涂装自行车,车主与对方就维修问题难以协商,已走诉讼程序。
男子停自行车碰倒一辆崔克自行车
7月7日,武汉市东湖绿道,一名小男孩骑着共享单车与一位女士价值10万元的竞速自行车相撞,双方均有轻微擦伤,考虑到自行车价格较高且有损坏,该女士报警处理。
小男孩骑车与女士价值10万元的竞速自行车相撞
还有骑友不慎碰倒了路边一辆倚靠着的崔克单车,被车主以官方定损为依据,向其索赔38000元。
骑友不慎碰倒了路边靠着的崔克单车
来源:东方网、案件聚焦、新闻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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