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市场监管总局通报了
2024年上半年电动自行车
产品质量国家监督专项抽查结果
共发现146批次电动自行车不合格
涉及九号、绿源、爱玛、
雅迪、小牛等多个品牌
共发现79批次电动自行车充电电池不合格
主要涉及铅酸蓄电池和锂离子蓄电池2个品类
详见↓
查看完整名单
名单显示,146批次不合格电动自行车中:
▲5批次为爱玛,涉及问题包括标识与警示语、充电状态主回路保护、互认协同充电、布线、反射器、照明和鸣号装置、充电器与蓄电池;
▲7批次为九号,涉及问题包括标识与警示语、整车质量、充电状态主回路保护、互认协同充电、布线;
▲6批次为绿源,涉及问题包括标识与警示语、整车质量、充电状态主回路保护、互认协同充电、布线、反射器、照明和鸣号装置;
▲2批次为小牛,涉及问题为标识与警示语、充电状态主回路保护、互认协同充电;
▲3批次为雅迪,涉及问题为标识与警示语、充电状态主回路保护、互认协同充电。
此外,不合格电动自行车还涉及小刀、宝岛、小鸟、新日、永久等多个品牌。
对本次专项抽查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市场监管总局已责成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做好抽查发现不合格产品的处理工作,市场监管总局提醒消费者:
选购电动自行车和电动自行车充电电池时,选择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并标注CCC认证标志的电动自行车,从正规渠道购买产品名称、生产厂家名称和地址、执行标准信息、合格证齐全的电池;不要购买未配备蓄电池和充电器的电动自行车裸车,不要解除电动自行车限速,不要更换大功率电池,不要使用不匹配的充电器,不要选购有明显破损的电池。
作为重要的新能源出行方式
电动自行车已成为
消费者日常生活的重要交通工具
市场监管总局日前发布公告
对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
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实施
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管理
自2024年10月15日起
受理认证委托
2025年11月1日后
电动自行车用锂电池和充电器
应当经过CCC认证
并标注CCC认证标志
方可出厂、销售、进口
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
电动自行车车用锂电池和充电器
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
能够更好地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有助于从源头上减少事故发生
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
在选购和使用电动车的时候
一定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选购常识
1.选择信誉良好、证照齐全的正规商家购买电动自行车,同时记得索要发票,这是日后消费者维权的重要凭证。
2.电动自行车依法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需查看产品的CCC认证证书以及产品合格证信息,并与实物进行核对。
3.注意查看电动自行车电池是否具备欠压、过流保护和短路保护功能,仔细检查随机附件是否包括说明书、合格证、用户警示说明等。
4.确认产品具有脚踏骑行能力,车载蓄电池是作为辅助能源,且标称电压应小于或等于48V。
二、使用常识
1.使用前仔细阅读产品说明书,按照说明书要求正确使用电动自行车。
2.充电时应采用原车的配套充电器,严禁混用不同电池种类的充电器。
3.电动自行车充电应远离易燃易爆物品,请勿在低温、高温环境或室内、楼梯间、过道充电,不能飞线充电或一板多充。充电过程中,严禁在充电器上覆盖任何物品。
4.在接通或断开充电器与电池的连接前,先断开电源。若充电指示已完成,应及时取下充电器,防止过充。
5.行驶中,不要将充电器放在车上,避免路面颠簸导致充电器内部发生短路,充电时引起自燃;避免在雨天、积水路段行驶,以防电机进水,充电时短路着火。
6.电动自行车骑行结束后,电池需冷却20分钟以上,待恢复正常温度再进行充电。
7.经常检查电池是否有鼓包现象,充电器是否完好,如需更换,请选择电动自行车说明书上配套的型号。
8.电动自行车长时间不使用时,建议定期对电池进行充电,以保持适当的电荷水平。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市说新语、安徽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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