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的今天,征地拆迁已成为常见的现象。对于土地征收的补偿款分配,特别是外来户是否能享受这一权益,一直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外来户是否可以分配征地补偿款?下面由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史西宁主任律师来跟大家聊一聊。
律师解读
一、征地补偿款的基本性质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征地补偿款的性质。征地补偿款是对村民集体土地所有权因征收而消灭的补偿,其受益主体不是承包地被征收的个别农户,而是该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所有具有成员资格的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征地补偿款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给被征地农民,以保障其生活水平和合法权益。
二、外来户的权益界定
“外来户”这一概念较为宽泛,通常指的是非本村原生居民,包括但不限于异地嫁来的妇女、入赘的女婿、收养的子女以及新迁入户等。对于外来户是否能分配征地补偿款,关键在于其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是否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
如果外来户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通过合法途径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并享有相应的权利和义务,那么他们有权分得土地补偿款。这体现了同地同权、公平合理的原则。
如果外来户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尚未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或者虽然落户但还享有原村集体权益(如继续在原村集体承包土地),则他们可能不享有现在的村集体的权益,因此无权分配征地补偿款。
在司法实践中,也有许多关于外来户征地补偿款分配的案例。这些案例通常遵循同地同价、保障人民生活水平不降低等原则进行判决。例如,一些异地嫁来的妇女,在落户并脱离原村集体后,依法享有现村集体的征地补偿款分配权。
综上所述,外来户在征地补偿款分配中的权益取决于其是否具备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只要外来户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他们就有权分得土地补偿款。
史主任提醒
拆迁是一个长期斗争,需要全面专业的知识,需要对全局的把控,需要对法条的合理运用。即使一个有着多年诉讼经验的律师,也在不断地学习和更新,才能在一个案件中冷静地分析并作出正确的判断。而对于非法学的人来说,这是一个庞大的课题,不能仅靠短时间的恶补可以达到的。所以在遇到任何拆迁问题的时候不妨问问律师,在律师的指导下进行专业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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