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游县公安局关于
返还电信诈骗案件被害人资金的公告
仙游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侦破一起以虚拟货币为媒介实施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案件,扣押关联涉诈资金399万元。目前,该案已判决生效。
现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三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之规定及仙游县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对该案扣押的涉案财物进行依法处理,将涉案资金返还被害人。
请上述案件的被害人自通告发出后六个月内,持本人身份证、报案回执、转账记录等材料到仙游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办理被骗资金返还手续。
通告期满后,对无人认领的涉案财物,仙游县公安局将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按照无主财物上缴国库。
联系人:陈警官
联系电话:0594-7950063
联系地址:仙游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福建省仙游县鲤城街道清源西路1666号)
仙游县公安局
2024年8月13日
来源 | 仙游公安
编辑 | 罗婷婷
审核 | 林慧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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