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名刑事被告人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九个月至拘役五个月不等的刑期,43名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承担生态环境修复费用667万余元。
在8月14日举行的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新闻发布会上,延庆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上述非法捕捞水产品系列案作为典型案例对外通报,该案是截至目前北京市规模最大的非法捕捞水产品案。
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32人获刑,43人承担修复费用
案件涉及3个犯罪团伙和1名自捕自售人员。延庆区人民检察院将该系列案分为4起案件起诉至延庆法院。
2021年3月至2023年6月间,赵某库等三个犯罪团伙和周某分别在禁渔区北京市延庆区官厅水库水域,使用地笼、迷魂阵等北京市明令禁止使用的工具非法捕捞鱼、虾等水产品。鱼虾起获后,赵某库等人立即联系白某等人收购变现,经法院审理查明非法获利400余万元。
经专家评估,赵某库等人采用禁用渔具非法捕捞不仅直接破坏水生生物资源,而且冲击着生态系统的稳态结构,显著破坏了水生生物的资源量和生物多样性,损害了生态环境公共利益,涉案受损生态环境所需修复费用达667万余元。
延庆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赵某库等违反国家保护水产资源法规,使用禁用工具在禁渔区非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依法应予刑罚处罚。与此同时,涉案非法捕捞行为对水生生物资源量以及生物多样性均有显著破坏作用,严重影响生态系统的整体稳定,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环境权益,应承担生态环境损害民事赔偿责任。
最终,法院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等分别判处32名刑事被告人有期徒刑两年九个月至拘役五个月不等的刑期,判决43名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承担修复生态环境费用共计667万余元。宣判后,各刑事被告人均认罪伏法,各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均服从判决。
去年北京法院审结各类环境资源案件374件
在当天的发布会上,北京高院副院长李旭辉介绍,北京法院坚持预防性、恢复性司法理念,依法履行审判职能,过去一年共审结刑事、民事、行政等各类环境资源案件374件。
围绕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北京法院依法审结非法采矿、非法占用农用地、污染环境犯罪案件38件,其中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31件;审结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6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2件,并及时适用环境保护禁止令。
围绕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朝阳法院依法审理全市首例涉碳排放配额交易合同纠纷案,丰台法院依法办理全市首例对被执行人持有的碳排放配额变现执行案。
围绕生物资源和生态系统保护,北京法院依法审结非法捕捞水产品、非法狩猎、盗伐滥伐林木犯罪案件84件。其中,门头沟法院在百花山国家自然保护区设立生物多样性保护基地,延庆法院依法审结全市规模最大的非法捕捞水产品系列案。
去年8月14日,北京四中院及平谷法院等7家基层法院统一挂牌成立环境资源审判专门机构,北京法院形成“1(高院)+1(中院)+(7)基层法院”的环境资源审判专门机构体系,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格局进一步优化,基本实现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由同一审判组织集中审理模式。
同时,北京法院主动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大局,深化环境资源审判领域司法协作和生态环境跨域保护。北京法院与天津、河北、山西、河南等多地法院加强司法联动,通过编发审判工作动态、联合发布典型案例、旁听案件审判等方式,全方位推进长城、大运河、海河、密云水库、官厅水库、太行山等重点区域和绿色生态廊道的跨域保护。
来源:知道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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