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市新巴尔虎右旗人民法院持续加强立审执衔接工作,做深做实执行前督促履行和执行前财产保全,在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最大限度减少对被执行人权益影响,督促被执行人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自7月23日开展“草原绿盾”专项行动以来,共执结案件30件,执行到位标的30万元。
调执结合促履行
原告某嘎查委员会与被告阿某、陈某排除妨害纠纷案中,生效文书判决阿某、陈某于判决生效后30日内搬离承包地,并将鱼塘交还某嘎查委员会。因阿某、陈某未按生效判决履行义务,某嘎查委员申请强制执行。收到强制执行材料后,执前督促员多次联系被执行人,督促其尽快履行义务。在执前督促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执前和解履行协议,被执行人承诺将在限期内履行生效判决。由于二被执行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履行义务,执行员立即将该案立案,并与被执行人以及鱼塘实际管理人义某取得联系,敦促其尽快履行搬离义务,否则强制执行。经过执行员的释法明理,义某明确表示,保证三日内打捞鱼塘后立即搬离。三天后,义某在执行员的见证下将鱼塘交给申请人,搬走了相关设施,最终双方握手言和,案结事了。
案结不是案件的终点,事了才是司法的追求。法院审判执行工作不仅仅要追求成功结案的法律效果,更要追求事了人和的社会效果。新巴尔虎右旗法院始终以“如我在诉”理念,坚持善意文明执行,注重调执结合,最大限度保障当事人的胜诉权益得到兑现,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满意度。
以保促调 以保促执
刘某与田某的民间借贷纠纷中,刘某未按调解书偿还借款2万元,田某申请强制执行。立案庭工作人员告知原告可以向法院积极提供财产线索并申请执前保全,原告采纳法院建议后及时提供财产线索并申请对刘某的银行卡、支付宝以及财付通资金账户等进行执前保全。法院接到案件后,依据申请第一时间采取网络查控并冻结了刘某名下银行账户及财付通、支付宝等网络账户。
法院将执保文书电子送达刘某后,刘某为避免影响征信,向法院递交书面保证书,与此同时主动联系田某,表示一周之内还清,并希望其不要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几天后,刘某如约向田某支付2万元借款,双方纠纷得到圆满化解。
新巴尔虎右旗法院坚持抓前端、治末病工作理念,推动立审执一体化执源治理模式,依法加大执前财产保全力度,以保促调、以保促执,提高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意识,从源头上破解执行难。
执前督促 案结事了
海南某有限公司申请执行赛某借款合同纠纷案中,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却以各种理由推脱,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执前督促员收到强制执行申请后经过申请人同意,启用执前督促程序。在执行督促过程中,执前督促员耐心劝解被申请人,一方面告知其在执前督促中履行义务并不会对信用记录产生影响,另一方面告知其有能力履行却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内容的后果。最终,被申请人赛某主动向申请人支付欠款,案件在未进入执行程序的情况下得到妥善解决。
执前督促程序作为一种创新的执行前置措施,通过非强制手段督促被申请人履行义务或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在全力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最大限度地降低了对被执行人的影响。
来源:新巴尔虎旗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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