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集中民智,反映民意,公开透明地做好洱海保护管理条例实施办法起草修订工作,受州人民政府委托,大理州洱海管理局决定召开《洱海保护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听证稿)》听证会,以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促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和《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就《洱海保护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听证稿)》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拟于2024年8月下旬在大理州洱海保护治理及流域转型发展指挥部举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在本听证会的2号公告上发布。
三、听证代表和听证旁听人
(一)听证代表
听证代表名额为15至20人,其中:
1.年满18周岁,关注洱海保护治理工作的公民10至12人。从不同职业、不同居住地的申请报名人员中选择确定。
2.人大代表或者政协委员、专业技术人员、法律工作者5至8人。
3.申请报名人员不足时,由大理州洱海管理局推荐产生。
(二)听证旁听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要求旁听听证会的,可以向州洱海管理局提出申请。旁听人数及产生方式由州洱海管理局确定。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凡在本州居住或者工作且年满18周岁的公民,均可向大理州洱海管理局报名,申请作为听证代表。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可以采用信函、传真、网络方式报名。报名信函寄至大理州洱海保护治理及流域转型发展指挥部(邮政编码:6710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听证报名”字样;报名传真2315990(电话号码);网络报名用电子邮件发送至zehgljzfz@163.com。
报名人员应当写明本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文化程度、公民身份号码、工作单位及职务、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和报名参加听证会的主要理由等。
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20日17:30前。
五、听证会参会通知
州洱海管理局将于2024年8月23日前核实并确定听证代表,同时在大理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第2号公告,公布听证会的时间、地点和听证主持人、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听证代表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并将《洱海保护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听证稿)》等资料送达听证代表。
听证会参会人员所在单位,应当支持本单位经确定的人员按时参加听证会。
联系人:州洱海管理局杨敏,联系电话:13987289989。
附:《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会报名表》
大理州洱海管理局
2024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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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大理州洱海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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