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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生态日 | 长汀法院 向绿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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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5日是第二个全国生态日


保护环境,乃民生之要、百姓之盼

长汀法院以第二个全国生态日为契机

延伸生态司法触角

巡回审判、主题宣传、法院开放日

以司法之力守护绿水青山


巡回审判

筑牢生态保护法网



一江绿水映疏影,数树蝉鸣声阵阵。近日,长汀法院行政与生态环境审判将庭审现场搬到长汀县庵杰乡“汀江源头”涵前村,由两名审判员与一名生态专家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巡回审理了一起非法猎捕、出售陆生野生动物案。


案情回顾



2019年至2022年6月,被告人陈某某在未取得狩猎许可证的情况下,向他人购买了10套弹簧猎套,安置在长汀县四都镇羊古岭村农田周边进行狩猎,并将非法猎捕的野猪、黄麂、果子狸等野生动物出售给陈某亮以卖给他人食用,共非法获利90000元。2024年6月,长汀县检察院以被告人陈某某涉嫌犯非法猎捕、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罪向长汀法院提起公诉。


庭审中,被告人陈某某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无异议,并表示自愿认罪认罚,且已在庭审前主动退出全部违法所得,自愿缴纳“三有”野生动物资源损失4200元。


裁判结果



长汀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某违反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法规,以食用为目的,非法猎捕、出售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违法所得90000元,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猎捕、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罪,判处陈某某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三个月;同时禁止其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进入山场从事狩猎活动;违法所得及犯罪工具予以没收。


判决后,主审法官对陈某某开展法庭教育,陆生野生动物是生态平衡的守护者,猎捕野生动物不仅剥夺了其生命与自由,也会严重威胁生态系统的稳定与和谐。陈某某应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为自己的违法行为承担后果,坚决杜绝猎捕野生动物。



主题宣传

深植增绿护蓝意识



巡回审判结束后,长汀法院联合汀江源保护区管理局、庵杰乡政府在“汀江源头”开展“8·15”全国生态日法治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通过悬挂标语横幅、摆放展板、讲解案例等方式,向往来群众宣传介绍全国生态日的设立意义、国家保护野生动植物名录及破坏生态环境所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等内容,解答群众的法律问题,引导辖区群众进一步树立尊重自然、保护环境的生态文明理念,提高生态文明意识,共同履行环保责任。



走进法院

播种生态环保理念



为进一步加强多青少年的生态环保法治教育,近日,长汀法院组织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邀请汀州小区部分学生、家长代表走进法院,“零距离”感受司法审判工作,“沉浸式”感受法治力量。

“同学们知道哪些行为会破坏生态环境吗......”在生态司法展厅内,法院干警向同学们讲解介绍长汀水土流失治理的历程、司法审判是如何服务生态保护的、若破坏生态环境可能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引导同学们用实际行动保护地球家园。


“现在开庭!”随着“审判长”青涩而坚定的声音响起,一场模拟法庭正式拉开序幕。同学们化身审判长、审判员、公诉人、书记员、被告人、法警等角色,亲身感受“庭审”的各个环节。

模拟法庭开始前,法官向同学们介绍了审判法庭的功能分区、人员设置、职责分工等法律知识,并通过模拟一起失火案件开庭审理,以切身参与、共同还原真实庭审过程的方式,让同学们深刻认识到破坏生态环境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加深了对生态环境保护的理解与认同。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长汀法院将继续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秉持系统思维、坚持协同治理,持续以法治之力,守护绿水青山,为长汀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 供稿:曾昭辉、丘群美 -

- 编辑:王慧慧 -

- 审核:廖腾旺 -


长汀县人民法院

正德 明法 精勤 致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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