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绿水就是无价之宝”,8月14日,在第二个“全国生态日”来临之际,邛崃市检察院对一起滥伐林木案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当庭宣判,被告人获有罪判决并以认购碳汇的方式承担生态修复责任。
案情简介
2023年5月12日,被告人江某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的规定,在未取得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在羊安街道某社区山中雇佣多人采伐林木。5月15日,江某未经许可的采伐行为被羊安街道工作人员制止,6月9日,江某经传唤到邛崃市公安局投案自首。
经相关机构鉴定,江某共计采伐巨桉、香樟、马尾松等树种473株,采伐蓄积量共计124.28立方米。经委托鉴定机构对江某滥伐林木所造成的碳储量及价值进行鉴定,江某砍伐林木造成的碳储量损失为208.89吨。
庭审现场
鉴于江某具有自首情节、认罪认罚,且自愿以购买碳汇的方式对遭受破坏的生态进行替代性修复。法院支持检察机关的全部诉讼请求,当庭以滥伐林木罪判处被告人江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一万元;同时判令江某购买208.89吨碳汇用于修复被破坏的生态环境,在市级媒体公开赔礼道歉。
案件普法
碳汇是指通过植树造林、森林管理、植被恢复等措施,利用植物光合作用吸收大气中的二氧化碳,并将其固定在植被和土壤中,从而减少温室气体在大气中浓度的过程、活动或机制。传统生态损害案件中要求行为人“补种复绿”的修复方式,存在损害到完成修复的时间差,在这时间差内,原本应当被树木吸收的二氧化碳无法及时全面得到吸收。邛崃市检察院主动融入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大局,首次提出适用认购碳汇这一替代性生态修复方式的公益诉讼请求,尽早达到替代性修复生态环境的目的,实现更大范围内的温室气体平衡及碳减排。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