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朋友:
农历七月十五是我国传统中元节。 为树立文明新风、促进移风易俗,规范中元节焚烧祭祀秩序,持续改善空气质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赣州市禁限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城区实际,经研究,决定在中元节期间对县城中心城区焚香烧纸祭祀活动采取临时管控措施。 现通告如下。
一、文明祭祀。广大市民应自觉树立祭祀新风,倡导文明祭祀、绿色祭祀、安全祭祀,采用鲜花、植树、网络等现代文明方式来表达慎终追远的情感,寄托对亲人的思念之情。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严格遵守,努力营造“文明祭祀、绿色环保”的社会环境。
二、管控措施。中元节期间(2024年8月16日—18日),确需采取传统方式焚烧香蜡、纸钱、冥币等开展祭祀活动的市民,可在临时焚烧点区域集中焚烧。此次设置定点焚烧区域3个(详见附图):
1.城南上营村三立广场入口处西面空地。
2.城南上营村长飞雅苑东南角空地。
3.城北塔下村鑫晨商砼门口空地。
除定点区域外,其他区域一律禁止焚烧香蜡、纸钱、冥币等祭祀品及燃放烟花爆竹。集中焚烧时段,临时焚烧点将实施交通管制,请来往车辆提前绕行。
三、焚烧时段。2024年8月16日、17日(即农历七月十三、十四)16时至21时;2024年8月18日(即农历七月十五)16时至22时。其余时段禁止焚烧。
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县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依法予以处罚;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广大市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向监督管理部门举报违反焚烧规定的行为,举报电话:110(县公安局)、0797—3821536(县城管局)、0797—3812573(县生态环境局)。
崇义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大气污染防治专业委员会
2024年8月15日
2024 年崇义县中心城区临时祭祀焚烧点示意图
临时焚烧点一:城南上营村三立广场入口处西面空地
临时焚烧点二:城南上营村长飞雅苑东南角空地
临时焚烧点三:城北塔下村鑫晨商砼门口空地
来源:崇义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大气污染防治专业委员会
版面编辑:刘 芳
责任编辑:张自波
值班主任:徐 鹏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