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年前省工农检察部
是如何部署工作的
——《湘赣省苏工农检察部一个月零十天工作计划》
(收藏于中国国家博物馆)
(图片提供:中国国家博物馆)
这是1934年1月17日印发的《湘赣省苏工农检察部一个月零十天工作计划》(下称《工作计划》),共7页,收藏于中国国家博物馆。
1931年10月下旬,湘赣省第一次工农兵代表大会在江西省莲花县花塘召开,选举产生了湘赣省苏维埃政府执行委员会,湘赣省苏维埃政府成立,机关驻永新县城。省政府内设军事、土地、经济、财政、裁判肃反、内务、交通、粮食、文化、社会保险、工农检察等部和妇女生活改善委员会。1934年1月,湘赣省苏维埃政府工农检察部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工农检察人民委员部的训令,督促和推动战争动员、经济建设、查田运动、工人斗争等工作,制定了这份《工作计划》。《工作计划》从省和县、区两个层面分别作出工作部署。
从省一级来说,《工作计划》对干部培训、重点地方工作指导、巡视等作出安排。例如,要“从各先进县、区中于二月调齐六十二名积极斗争的工农分子到省苏受训练,造成省工农检察部一支有力的突击队与充实各县、区工农检察部的干部,并有计划的召集全省、各县、区管理控告局、突击队、通讯员集中训练一次。”为将永新县与城市打造为模范,要“按照中央规定人数以九人至十一人健全委员会组织”,“要将附近的控告箱的控告意义与手续充分的宣传,使群众有深刻了解”。
从县、区两级来说,《工作计划》对健全组织、普遍开展检举、建立通讯员、设置控告箱、工作报告制度等作出安排。例如,要求“县以九人至十一人,区以五人至七人,普遍组织检察委员会。”围绕中心任务,要“进行普遍的检举运动,开展反官僚主义的斗争,洗刷暗藏在苏维埃政权中的阶级异己分子,以及一切不能纠正的机会主义、动摇、消极怠工、官僚主义、腐化贪污等分子出去。”“县除普遍建立各机关的通讯员外,还须在县、区、乡建立直属的通讯员。”“控告箱要在村子、街道中普遍建立起来,并要在各种群众会议上解释控告意义和手续,使群众都能了解。”《工作计划》还要求建立“按月的工作报告制度”和按月须送“检举月终统计表”“控告局月终工作报告表”。
从这份《工作计划》可以看到省级工农检察部部署指导工作方面的情况,是了解工农检察机关实际运作的一份珍贵史料。
安徽检察新媒体出品
审核丨任小玲
来源丨检察日报
编辑丨李昂
投稿邮箱丨ahjcxmt@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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