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明县第十一小学
2024年一年级招生简章
根据《东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2024年一年级新生招生工作实际,现将东明县第十一小学2024年一年级新生招生工作公告如下:
01
招 生 原 则
(一)划片就近免试原则。
实行“划片招生,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办法,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或法定监护人居住地附近学校“应入尽入”。
(二)“一网通办”原则。
本年度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继续统一使用“菏泽市东明县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
(三)阳光招生原则。
全面推行信息公开公示,加强招生监管,招生过程及结果接受社会监督,保障招生范围内适龄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机会,真正实现公平、公正、公开的阳光招生。
(四)严格控制入学年龄原则。
学校招收年满6周岁的儿童(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未满6周岁的儿童,一律不得入学。
(五)严格控制班额原则。
严格按照省定标准控制起始年级班额,原则上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
02
招 生 范 围
南华路以东,五四路以南(含财富广场),光明路以西,曙光路以北(含北天正小区)及户籍在南关社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
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及有城区购房合同(未实际入住)人员子女。
03
招 生 对 象
年满六周岁(即2018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含8月31日)且尚未注册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的适龄儿童。
04
招 生 特 色
一、选配优秀师资。
一年级教师队伍全部由在职、在编优秀教师组成。
二、开设优质课程。
开学初进行为期一周的养成教育课程,培养各种行为习惯让孩子尽快适应小学生活,实现幼小衔接的自然过渡;根据学生年龄特点开设绘本课程、读写结合及形体训练课程等帮助学生完善阅读思维,培养学生的阅读习惯提高阅读能力及加强素质锻炼。
三、开展形式多样的优质活动。
为了让孩子更好地参与校园活动,培养乐观开朗的性格,锻炼健康的体格,学校开展丰富多样的活动形式,设大型游乐场一处。
四、严格根据教体局的要求班额进行编班。
每班不超过45人。
五、学校内设有高标准餐厅。
针对有需求的学生提供午餐及餐后的看护服务,既保证了午餐的营养均衡又解决了家长的后顾之忧。
05
工 作 流 程 及 时 间 安 排
学校统一招生时间为8月19日—26日,分为网上报名、材料审核、网上录取三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阶段(8月19日—8月21日)
1.报名方法
适龄儿童、少年家长(法定监护人)登录“菏泽市东明县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进行报名,平台登录方式(详见附件2)。家长网上填报信息及上传的证明材料须确保真实、准确、详细、完整,按照所属类别申报对应的学校。每名适龄儿童、少年只准填报一所学校。如不具备上网条件或网上不能完成报名的,可携带入学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到本片区学校,由学校工作人员帮助完成网上报名。招生期间,家长要确保注册的手机号码联络畅通,及时接受相关信息,并根据提示修改完善报名信息。
2.报名所需上传证件
(1)城区户口居民的子女报名,应上传家庭户口簿,凡户籍在2024年8月1日后转入城区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在本年度城区学校招生范围。
(2)有不动产权证书居民的子女报名,应上传不动产权证书和户口簿;适龄儿童、少年使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作为申请学位依据的,适龄儿童、少年自出生后户口应当一直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口簿,且未发生迁移,需提供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簿信息、不动产权证书等相关材料。
(3)有城区购房合同(实际入住),但未取得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书)居民的子女报名,应上传在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已备案的《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和实际入住6个月及以上的相关证明材料。
(4)棚户区改造拆迁户的子女报名,应上传不动产权证书、户口簿、县房屋征收补偿服务中心出具的征收补偿协议、现居住或租赁证明。
(5)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报名,需上传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居住证明、正式劳动合同、工商营业执照和经营场所产权证(或门市租赁合同)等。所提供的证件办理时间均截止到2024年8月1日,凡2024年8月1日以后办理的证件不在本年度的招生范围。
(6)优抚对象的子女报名
一是现役军人子女,应上传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证明信、监护人身份证、军官证、户口簿等。
二是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应上传单位证明信、监护人身份证、证书、户口簿等。
三是外来投资办企业人员、我县引进的高科技人员及高层次人才子女报名,应上传县招商或人社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及投资项目、批办手续、营业执照等。
(二)报名信息审核阶段(8月22日—8月24日)
1.网上审核。
招生学校通过网上大数据信息比对,进行报名信息审核,凡是网上大数据审核通过的,不再另外上传证明材料。
2.现场审核。
因网上填报的信息不准确或上传的证明材料不完整、不清晰及其他原因无法通过在线核验的,需家长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本片区学校进行现场审核。
3.审核未通过或在审核中发现提供虚假报名信息、证明材料的,应到户籍所在地学校入学。
(三)招生录取阶段(8月25日—8月26日)
根据县教体局要求,在平台上按批次依次录取。
06
注 意 事 项
1.家长网上填报信息及上传的证明材料须确保真实、准确、详细、完整,上传的照片要清晰,按照所属类别进行申报。我校通过大数据确认网上报名填报的所有信息,若提供虚假报名信息或证明材料的,将无法录取。
2.网上报名的时间先后不作为安排入学的排序依据,家长可错开报名高峰时间,以免造成网络堵塞。
3.招生期间,家长需确保注册的手机号码联络畅通,及时接收有关信息,并根据提示修改完善报名信息。
4.了解学校详情和更多信息,请关注公众号。
5.报名期间如有疑问,可到学校招生办公室进行现场咨询。
招生咨询电话:18264036513 13953047321
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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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东明县第十一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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