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近期,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日常检查中发现,部分餐饮服务企业存在食品安全问题,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现将处置情况通报如下。……(世界食品网-www.shijieshipin.com)
近期,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日常检查中发现,部分餐饮服务企业存在食品安全问题,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现将处置情况通报如下:
1、北京炙盛小吃店(招牌:老北京炙子烤肉;经营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昌崔路198号院10号楼1层108)未在经营场所显着位置公示许可证。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四条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责令其立即改正。
2、北京回天桂敏商贸中心(招牌:固始鹅块、羊蝎子;经营地址:北京市昌平区东小口镇小辛庄村1号)食品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明。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十六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其立即改正。
3、北京汇吉万胜餐饮服务部(招牌:安徽牛肉板面;经营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南邵镇营坊村北街11号)未在专用操作场所内制作植物性冷食类食品。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十五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其立即改正。
4、北京路杨易佳餐饮有限公司(招牌:熊家韩式炸鸡;经营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城北街道五街道署胡同东段北侧大门外东数第七、八间)未在经营场所显着位置公示许可证。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四条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责令其立即改正。
5、北京半截塔延刚小吃店(招牌:无;经营地址:北京市昌平区东小口镇半截塔村220院6号〈临时〉)现场超项经营凉菜。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八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责令其立即改正。
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7日
供稿单位:餐饮科
日期:2024-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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